本报记者李春喜有关情况表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之争正在升级。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向媒体提供了一份长达15页的研究报告驳斥商业银行的指责。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吉平反驳时表示,国家开发银行并不是挤占了商业银行的市场,相反商业银行过多涉足长期信贷业务会影响流动性,产生支付危机,引发金融动荡,日本和韩国就是前车之鉴;商业银行对开发银行委托的贷款资金监管不力,才有了开发银行自主管理贷款,并非有意越界经营。
在商业银行被大量不良贷款困扰的时候,国家开发银行的经营状况却在全面好转。2000年底,国家开发银行按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率由1998年的32.63%下降到8.78%,去年实现税前利润18.4亿元。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胡松明博士认为,国家开发银行取得如此良好经营业绩是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的。
国家开发银行是1994年3月17日根据国务院22号文件成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的初衷是更有效地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当时由于整个国家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时期,为治理通货膨胀,银行的利率很高,资金主要投向了各地企业,而投资周期长,收益较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很难得到银行资金的支持,资金一直是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的瓶颈。国家开发银行在成立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崭露头角的机会,直到1998年整个国家经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陷入通货紧缩和需求不足的低谷,这时候由于需求不足,出现产品大量过剩,原来银行贷款项目的企业收益很低,竞争异常激烈,风险难以控制,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稳定倒是成了“香饽饽”,受到银行资金的追捧;同时,国家开始实行扩张的财政政策拉动投资和需求,而一直从事基础设施政策性投资的国家开发银行自然是近水楼台。
为争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债配套项目,各商业银行为了资金的出路都打破了“脑袋”,但是国家开发银行在这些中长期信贷项目中一直发挥着主力银行的作用。据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数据,开发银行累计发放8272亿元的金融债券,中长期贷款新增额占国有银行中长期贷款的37%;国家重点项目贷款总额的89%,国债配套项目贷款的38%都是国家开发银行拥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之间的交锋就开始了。商业银行的人士普遍认为,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代替财政投资,挤占了民间投资和商业银行的市场空间。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吉平对此表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根据国务院22号文件开发银行的任务是为国家重点建设提供长期资金,这本身是按照规则运作,反倒是商业银行不断进入基础设施项目抢了政策性银行的业务。
在李吉平看来,国家开发银行是以债券为基础的银行,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国家信用证券化来实现政策性目标。开发银行在信贷市场发债筹集的资金数量大、成本低、期限长,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充当着中长期信贷银行的作用;而商业银行是以存款为基础的银行,要保支付,短期信贷资金不可能过多地介入长期信贷业务,否则可能引发系统金融风险。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日本、韩国等亚洲许多国家由于商业银行大量做长期信贷业务,引发了政策性银行退出商业银行进入领域的呼声,结果日本、韩国等亚洲许多国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大量长期业务成了呆坏账,商业银行纷纷倒闭。而政策性银行有国家信用完全可以通过产权重组、出售债券、上市和资产证券化化解贷款风险。
在商业银行对政策性银行的指责中,最强烈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的越界经营。开发银行对重点项目的贷款最初是委托商业银行来代理的,但是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并购中国投资银行之后有了自己的分支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逐渐将柜台前移,变成直接面对项目和企业贷款,从而进入商业银行经营的零售领域,引起商业银行强烈不满。对此李吉平解释说,由于开发银行承担贷款的风险责任,却远离建设项目,没有监控资金运行和回收的手段;而商业银行只管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加监管,对本息回收不负责任,挪用贷款资金,最长一笔资金长达135天。因此开发行才需要由自己的分支机构自主管理信贷业务,保证资金到位率和监管建设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确保本息回收率。
李吉平认为,最重要的不是越界经营,而是商业银行滥用国家信用,目前商业银行也同样享受国家信用,他们凭国家信用去追求商业利润,把风险留给了国家。他认为,金融改革应该拉开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信用的差距,以国家信用支持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长期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