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数家广州供应商向记者大倒苦水:他们认为在广州拥有7家连锁门店的零售企业好又多的“通路费用”过于高昂。
所谓“通路费用”,即供应商的产品要上零售商的货架,最终转变成消费者手中商品必须向零售商付出的一笔交易费用。收取“通路费用”目前在流通领域并非好又多单家独有,而是存在于商业流通领域的一种普遍的经济行为与游戏规则。零售商向供应商要各种赞助费、促销费、上架费、广告费名目繁多,但收取多少各有不同。
某供应商认为好又多“通路费用”条件苛刻。他拿出与好又多谈判的2001年合约,包括无条件返利、事业部条件返利、新年、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赞助金、新品最低上架费、最低开业赞助金、新店开业最低折扣、最低店庆赞助金、店庆最低折扣、损耗补偿、促销最少次数、促销最低折扣、新店开业补偿、最低端架赞助金、最低快讯赞助金、价格保护、滞销30天商品退货处理、大宗购买最低折扣等近30项条款。其中,无条件返利3%、春节赞助金/店1000元、国庆节600元、最低新品上架费/单品/店500元、新店开业最低折扣3%、损耗补偿0·5%、最低端架赞助金/次/店500元。
另一供应商拿出了他与好又多的另一版本合约:包括进货奖励、销售奖励、促销天数、次数、广告费、新店开业折扣、损耗补助等条目。其中每店每月订单进货额要扣除退货额的3·5%;合同期内,每店举办3次促销活动;每店每次促销期不得少于10天;卖方给予买方每店1000元落地陈列广告费;卖方给予买方每店1000元媒体广告费;每店广告、节日广告费:春节1000元、“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各500元、国庆节200元;每一新商品300元/项/店,新进供应商则交1500元(新店);开业新店1000元,店庆1000元;损耗补助0·5%。
记者就“通路费用”的收取及其标准高低请教了一些零售连锁企业,他们大都承认普遍存在着所谓“通路费用”,零售严间竞争激烈,甚至不惜打“价格战”,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更多让利给消费者,这是市场竞争所需。至于让利多少给消费者,则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如果供应商觉得受不了,可以再协商,协商不了,可以不做生意。
对于“通路费用”,供应商普遍反应强烈,虽是自愿签了合约,但深感无奈,这生意做也难,不做更难,长此以往,难以为继。到底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