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整顿家乐福 国家经贸委官员实话实说

2001年03月05日 10:44  南方网 

  零售业巨头家乐福遭遇整顿危机的消息传出后(见本报上期相关报道),立即成为传媒关注的焦点。日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场贸易局局长黄海就此问题及零售业向外资开放问题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独家专访。黄海局长原来是国内贸易局(最近已并入国家经贸委)总经济师,也是备受人们注目的中国加入WTO谈判中零售业的中方代表。他从事商业经贸领域工作多年,对理论和实际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整顿与WTO谈判无关

  《21世纪》:最近,我听说,国家经贸委正在对各地方自行和越权审批的外商投资零售企业进行整改,请问是有这样的情况吗?这次整改办法的思路和时间安排是什么呢?

  黄:是的。我们对整改的具体意见已经报送国务院了,详细内容国务院正在研究中,目前不便对外公开,具体办法最终定下来需要时间。

  《21世纪》:目前对地方自行和越权审批的外商投资零售企业进行整改,这和当前中国加入WTO的谈判有什么联系吗?

  黄:这个是没有联系的。这回对外商投资零售企业进行整顿是正常,因为实际上包括很多外商对违规的情况都很有意见,有的企业是正常的走报批程序,但中国对这方面有数量限制,而且有些地方已经够了,那我可能就不申请了,但有一些公司没有经过批准或只是地方政府越权批准就开业了,这显然对其它走正规渠道的外资企业是不公平的。比如沃尔马为什么进来比较慢呢,它认为中国几个地方都批满了,没什么余地了,就想等待中国加入WTO后再进来,但看其它公司违规开张,也希望中国应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21世纪》:这次整改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呢?和刚才提到的以前那次整改有什么不同吗?

  黄:这次整改还是按原来的政策,没什么变化。原来有些企业提出一些困难,这我们都充分地理解,比如说有的要求延长整改时间,有些是中方提出来,如中方控股有困难,能不能给予时间,我们再去找一家一起经营控股。这里面的确有许多实际的困难,所以时间拉的比较长。不光是一个你到期限不行就关闭的事。原来98年为什么没有按文件到期一刀切下来,就是充分考虑到企业实际中各种各样的问题。

  《21世纪》:您在去年的第四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说,“中国已取消了对外资零售企业数量和区域的限制。中国正在研究对大型的连锁店、仓储商场是否还要对外方加以限制。”我很想问您,会议之后这方面有什么进一步的政策吗?

  黄:政策上没有什么变化,实际还是在限制,就是严格的审批,外方办连锁店和仓储商场都需要国务院审批。现在批准的累计大约有30家,这里的批准是指批准立项,就是在一个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后就可以申报国务院立项了。批准立项后到企业正式到工商部门注册公司还有个过程,因为立项只是个可行性报告,最终也许因为种种原因,它们自己不办了。也可能自己想办,也批准了,但在公司具体谈的时候,双方可能因为股权问题、管理问题等没有达成协议。现实中这种种情况都存在。当然要是批准立项后,公司注册了,这以后就是公司内部自己的运作问题了,因为,根据国务院批准立项报告,外经贸部只是审查你的合同报告是否符合中国的《合资企业法》,这就不是进行市场准入的审批了。所以,立项的审批是很重要的,但立了项也不能代表后来公司一定就成立了。

  《21世纪》:在那次会议上,您还说,中国将允许外商有条件地控股商业企业,并逐步取消对外方控股的限制。中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可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并有条件地允许外方控股,条件是经营三家店铺以下的便利店,外方股份不可超过65%。那么现在这个政策会不会因为这次整改而有所变化呢?

  黄:没有什么变化,现在的政策还是这样的。

  《21世纪》:那么,现在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外方控股商业企业有多少家呢?情况如何呢?

  黄:早期是没有控股比例限制的,所以早期已经批准的都是承认和保留的。从1995年提出中方控股问题,但也有例外,就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的,例外的主要是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关键它的出口能力很强。比如沃尔玛,当然国务院目前还没正式批准,但已在审议中了,还包括德国的麦德龙都是这种情况。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还有外方对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很了解,另外一些地方分店,当地政府提出一些不同意见。因为这有一个税收利益问题,地方希望它在当地注册企业,但这和我国的《公司法》有矛盾,《公司法》规定,法人型的分支机构只有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可以注册,而不准许外商合资企业在外地注册法人分支机构,但当地考虑所得税问题。我们只有和当地协调,不论法律是否合理,但不能违反现行《公司法》。

  《21世纪》:这些违规企业大多是由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那么当时在处理过程中是否也有“模糊”处理呢?

  黄:这倒不是什么模糊处理,主要还是考虑到这些合资企业,有些虽然是地方政府批的,但毕竟也是一级政府批准的,地方审批方也是有部分责任的。如果只处理企业,不处理审批方显然也是有失公平的,我们也通报过几个地方政府,这是一个处理时应该慎重的问题。再一个就是有些企业也愿意整改,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如中方资金困难、股权关系复杂等致使申报和审批时间较长。还有一个考虑的就是这些店从服务当地经济、方便居民看都是不错的,所以也想给它妥善的办法,既按照法规办事又让它能很好地经营下去,实际上,也已经采取了一些办法,比如说数量上,原来有严格的数量限制,但已经放宽了,比如上海市,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四家合资零售企业,但麦德龙就在继续审批中。这些都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

  外资进入心理压力大于实际

  《21世纪》:中国面临加入WTO,以前咱们对商业企业对外开放有个时间表,那现在又有什么计划吗?

  黄:原来的这个时间表都是在1999年中国可以加入WTO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那现在情况不同,这个计划就要往后推,但具体步骤没有变化。也就是中国加入WTO后3年之内取消所有的限制,如企业的数量、地区、股权和经营方式等方面的限制,5年后除个别商品外逐步全面开放。我们还是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往前走,所以也不排除在加入WTO前继续在商业领域扩大开放,比如现在考虑到中西部加快发展,目前合资零售企业开放到省会,但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也不排除虽然可能中国暂时没有加入WTO,但对西部开放的步子会加快,比如开放到省辖市。

  《21世纪》:1999年的《外商投资商业试点办法》中指出,经营类型由零售扩展到批发,允许在四个直辖市各试办一家经营批发业务的试点企业,其方式既可采取符合一定条件的零售企业兼营批发业务,也可以采取新设合营批发企业。到现在为止,国家经贸委批准过这样的批发企业吗?

  黄:有的,如上海一百和日本丸红公司已经批准立项了,但数量比较少,其它直辖市还有申报的,但目前批准立项的就上海这一家。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相比,对前者的资格要求更高一些。

  《21世纪》:您经常说,外资进入中国流通业给国内商业企业带来的心理压力远远大于实际的压力。那么当前实际的压力主要是什么呢?

  黄:应该说困难不是单一方面的差距,而是在各个方面,包括经营的观念、资金实力、技术手段、人才等等。除了对本土的熟悉外国企业不如本地企业外,其它方面我们都不占优势。压力是很大,但商业有个“商圈”问题,它不像工业品那样,比如在上海建一个电视机生产公司,我可以辐射到全国,也许我加上运费都比一些国内企业好。但零售则不同,你上海的商品再便宜新疆的消费者也不太可能来买,所以形成的是一个个“商圈”,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外资进入中国流通业给国内商业企业带来的心理压力远远大于实际的压力。

  《21世纪》:您以前在做报告中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外商参与中国商业处于“绿灯区”,您现在还持这种观点吗?

  黄:对,我还是这样认为。因为从目前看,这两年外商商业企业的发展并不是很快,外商企业的销售额增长不是很快,店铺的增多并不意味着销售额增长迅速。目前我国整体上销售额以每年10%的比例增长,其中农村增速较慢,城市很快。所以虽然外商投资加快,但这个发展也是增快的。大家都在跑,整个市场在不断扩大。

  中资企业会是“团体冠军”

  《21世纪》:2月初,华联、西单和超市发的联合对国内零售业有什么影响?

  黄:实际上商业企业的跨地区联合早就有了,也不少。但这次是北京和上海两大中心城市和两大明星企业间的强强携手,所以影响更大一些。实际华联不是早就走出上海,在江苏、浙江等地不都有吗?从这种联合本身也是很好的,即使不是应对外资,中国自己的商业企业也应该。必须要做大企业,因为一个国家中需要有几个大型企业,市场才能稳定。过去是靠国有企业来稳定,现在是靠大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来稳定。

  国有零售业只有深化公司制改革,改善企业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走规模扩张之路,才能在与外资零售业的激烈竞争中勇立潮头,始终处于不败之地。

  没有什么具体的所谓好的方式,特别是商业零售业是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社会越发展越进步,零售业越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满足消费者的个性消费。实际上单一的方式是匮乏的表示,因为消费者别无选择。

  《21世纪》:近几年一直有零售企业倒闭关门,这是自己的问题“自杀”呢,还是外资压力竞争太大的“他杀”呢?中国零售企业遇到的普遍问题是缺乏资金,您认为吸引外资是中国商业企业加快发展的一条好渠道么?

  黄:中国零售企业的确是比较分散的、而且规模又普遍太小,而国外企业已经集团化或者形成连锁经营格局,力量对比悬殊,零售业同其他行业一样是讲究规模效益的。沃尔玛特一家在全球的销售额为1400亿美元,而我们的全国零售总额不过实现了3万亿左右人民币。当然,缺乏自有资金是限制中国零售商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原因,因为过去一直是卖方市场,所以国家从政策上没有支持企业发展自有资金,到现在他们只好靠贷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倒闭的商场中除少数属于经营不善外,多数源于贷款压力。对这些企业而言,引进外资当然是走出困境的一条不错的途径。

  《21世纪》:人们很关心在中国加入WTO后,在充分竞争后,内资、外资商业企业最终可能形成什么样的竞争格局呢?

  黄:也许最后的竞争格局是这样的,就是外资企业很可能成为这一领域的“单打冠军”,而“团体冠军”则是中资企业的。

  实际上任何一家外商不可能占领整个中国市场,也做不到这样。从统计数字看,合资企业目前的销售总额大约只占到零售市场的3%左右,算上一些漏报的,也不会超过5%,上海、深圳这两个外资引进最多的城市合资企业营业收入也不过占到总份额的8%左右,比其它行业低得多,可利用的空间非常大。(21世纪经济报道/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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