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严格区分适应人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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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07:47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9日联合向社会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内容。《指导原则》要求根据抗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适应症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类、限制类和排除类三类。非限制类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实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类抗菌药物是需要根据患者状况、人群或药品处方量
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基本原则,抗菌药物应用必须具有明确适应症。具备指证时可使用抗菌药物,明确规定病毒性感染不能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品种选择、给药剂量等。 指导原则明确了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基本原则。分别规定了内科、儿科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药物选择和给药方法,同时列举了不宜预防用药的情形。指导原则明确了特殊病理、生理状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肾功能减退患者、肝功能减退患者、老年患者、新生儿患者、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指导原则还明示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包括青霉素类抗生素等19类目前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且用量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应用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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