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的合法与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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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 09:50 新民周刊 | |||||||||
撰稿/汪康懋 银行业开放的忧虑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6年中国银行业要对外资银行开放,外资银行可以全面进军人民币业务,外资大行的强项私人银行也将合法开张迎客。
业内普遍认为,中资银行有两点优势:一是遍布城乡的支行网点,二是一批有一定忠诚度的老客户。但我认为这两点似乎不足以抗衡外资银行。 遍布城乡的商业网点因为运营成本过高,其弊病已经日渐凸现,外资银行即使在一个城市只有一两个网点,也能通过私人银行的贴身服务笼络到高端客户;第二个优势,留住的可能只是一些非核心客户群。以香港为例,对本土银行有忠诚度的客户基本上都属于只会讲华文的退休人员,核心客户群都转向了外资银行。而我们的中资银行,目前主营收入亦转向占人口10%—20%但拥有80%财富的精英手里了。他们懂英语、见多识广、更倾向于使用外资银行。2006年后中国银行业全面放开,如国家不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可能将丧失和外资银行竞争的优势。 美国的自由市场面向全球,但在美国落地的外资银行只有13家,相比1万家的美国本土银行,寥寥可数;而现在中国落地的外资银行是本土银行的1/2强(中资银行112家/外资银行60家)。我认为掌握经济安全的银行业不宜超国际标准地开放。 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新加坡,开放的步骤相对较缓慢稳健,而且在细节上做了更有利于本国银行的安排,使本国银行还拥有一定的优势资源。新西兰则是一个不好的先例,因为银行业放得过开,本国银行全消亡,目前只剩下外国银行了。 私人银行在2006年合法 所有外资大行都有一个独立注册在瑞士的私人银行公司。之所以注册在瑞士,是因为瑞士银行的著名传统:绝对保护客户的私密,不公开客户资料。在私人银行的开户条件是100万美元,其他一概不问。私人银行的服务主要保证客户存款安全,再加上提供可靠的境内外投资品种、对客户个人和所拥有企业的理财咨询、对客户家属的移民、海外求学的帮助等等,其服务是贴身的,但并不额外收费。这样的私人银行服务在2006年以后的中国将是合法的,不少外资大行已为私人银行部门预留整层办公楼。虽然不少国家对瑞士银行的私人银行意见很大,甚至怀疑瑞士银行吞掉了二战时犹太人的700亿财富,但这并不影响全世界的富人继续热衷于使用私人银行的服务,尽管它们提供的回报有时也很低。 合法、非法与对策 由于目前私人银行服务尚未合法开张,作为合法的变通,外资行向拥有外汇的国内存款人推出安全的保本产品,门槛很低,1万美元即可开户。目前在市场推得较热门的是两种:一种叫利率挂钩保本投资产品,一种叫蓝筹股挂钩短期债券,都属于衍生产品,不用付利息税。这两种产品相比其他高风险的衍生产品,安全了许多,所以适合广大中产阶级和一般人。利率挂钩保本投资产品是与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挂钩,产品保本保息不交利息税,很有竞争力。蓝筹股挂钩短期债券对蓝筹股要求很高,在香港只有汇丰和中国电信有资格。设定购买时的超级蓝筹股股价,债券到期日如股价超过,则给息(年息从10%到30%不等);如股价跌破,则给蓝筹股股票,因为蓝筹股股价稳定,事后会补涨,所以也安全。外资行能推出这些吸引客户的好产品,是因为它们在国际也参与了类似产品的合同。我国银行也在逐步推出类似产品参加竞争,以上这些都是合法的。 那么哪些方面属非法、地下呢?第一,他们并未在国内取得合法银行身份,我们对外资银行注册的要求是总公司要有200亿美元注册资本,现在批准营业的外资行仅60家。未批准营业的境外机构在国内拉客户拉存款属非法,所以它们会先在国内交朋友、拉关系,然后到香港去交割运作;第二,由于人民币不能随便转出国外,它们就会找些地下钱庄,让客户在国内存入人民币,到国外取外币,再做保本产品。这一步就违法了,而且中间可能产生欺诈,因为没有合法合同的保护;第三,涉及洗黑钱,特别是官员中腐败分子的赃款。对此国际有共识,全球有反腐败公约。 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建议交叉持股,即我们购买一部分外资行母公司的股权,参与其董事会,再将我们银行的部分股权出售给外资大行,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为了我国金融安全,防火墙还应保留相当一段时间。(作者系华东政法学院商学院院长、新加坡交易所总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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