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传销立法 传销最高可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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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08: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太原消息 全国首部查处传销的地方性法规——《太原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于2004年9月25日在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太原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共20条,给传销和变相传销做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处罚办法。《办法》规定,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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