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普收保证金引发相关方互倒苦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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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11:12 京华时报 | |||||||||
霸王条款抬高境外游门槛 本报记者 杨? 9月1日起,市民游欧洲需每人交纳5万元左右的保证金。记者了解到,旅行社在保证金的具体数额上存在对每个游客收取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有的可高达8万到10万元,而目前相
老百姓担心 交纳标准不统一且高游客怀疑保证金他用 记者了解到,欧洲游的保证金收取从以前商务游的只需部分出行目的不明朗的游客交纳变为9月1日以后基本人人交纳。由于国家对此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旅行社都是各自为政,对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不统一,原则上都为5万元,但浮动很大。 记者从中旅总社了解到,旅行社决定一名游客该交纳多少保证金的标准是:是否北京户口,是否在北京工作,是否结伴成行,如果回答都是YES,那交5万元基本就可以了。如果是外地户口,或者在外地工作,且单独前往,所要交纳的费用就有可能达到8万到10万元,尤其是年轻的单身女孩,不仅交纳的费用高,而且签证申请一般很难被通过。据国旅有关人士透露,温州一名年轻客人曾来北京报名,交纳了30万元的保证金才被允许参团。可见,出境游保证金收取标准完全处于游客任由旅行社决定的状态,游客没有任何自主权。 一位游客陈先生致电本报称其一家四口在报名参加某旅行社澳新12日游时被告知每人需交纳6万元保证金,他按旅行社要求全额交纳了,但陈先生表达质疑:一个团按最少30个人算,旅行社就收了180万元,而且一般在出行前10到15天就交了,行程一般就10多天,合起来就是近一个月,加上出境游保证金数目巨大,这笔费用是否会在一个月内被旅行社用做短期投资或运作?而且旅行社虽然资金流动很快,但总有一大笔固定的钱属于客人所交纳的保证金积淀在那里,旅行社是否会拿去自己周转? 旅行社抱怨 保证金不是收费是押金风险开支大过活期收益 记者随即致电各大旅行社,各大旅行社纷纷表示劝游客打消疑虑。凯撒国旅总经理陈小兵苦笑着对记者说,其实拥有出境权的旅行社一般都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犯不着拿着游客那笔短期内就得归还的钱参与经营。 中青旅出境部总经理孙常伟介绍,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旅行社给游客解释清楚,游客一般对交保证金比较配合,反而是后来证实有滞留倾向的游客在之前表现得比较不配合。所以,他希望提醒游客,保证金不是一项收费而只是押金,只要游客按时回来,旅行社就保证全额退还。记者了解到,在保证金的处理上,广东方面旅行社的做法是连本带息一起退还,即在交纳时为游客开设一个以游客名字为户主的活期账户,回来后将产生的利息一起退还,而北京极少有旅行社退还利息。 一些旅行社负责人则对记者大倒苦水,表示保证金的收取其实让旅行社吃力不讨好,而且给旅行社增加了很多额外负担。妇女旅行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部总经理谷天刚表示,对出境游收取保证金,确实是保障旅游企业利益的举措之一,因为一旦发生游客滞留不归,旅行社受罚首当其冲。他说,出境游收保证金是不得已而为之,正是屡次发生的游客滞留事件逼得旅行社收取保证金,而且使馆方面也加强了要求希望旅行社在送签时提供客人的现金证明,所以保证金并非完全是旅行社要求收取。旅行社在保存这批钱时,需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钱少就将现金封存起来,金额达到10万元就要存入专门账户,每天来交钱的人很多,旅行社还要承担假币风险。综合以上风险和开支,远远大过旅行社得到的活期利息收益。 霸王条款分析 管理部门默许收费目前暂无解决办法 目前,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对旅游保证金都没有明确态度,但基本都对旅行社收取表示默许。北京市旅游局综合管理处副处长石小群对记者表示,收取保证金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以前外交部和公安部有关人士在多个场合提及过,对旅行社收取保证金不明确反对。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王德富表示,出境游保证金因为会退还,所以不是旅游收费,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属于企业经营行为,如果发生纠纷,不属于旅游质量纠纷,如果游客投诉到旅游质监所,质监所是不会受理的,需要游客跟旅行社具体协商。 据记者了解,很多游客,尤其是外地游客对于高额的保证金无法承受,这几万元的保证押金,给那些本就没有任何偷渡动机的大多数游客带来了许多不便和伤害。业内人士表示,借出境游擅自“离团”而达到偷渡目的的现象毕竟不多,对出境游的每位游客收取5万元保证押金,有打击面过宽的嫌疑。 北京市新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吴子君对记者表示,目前境外游的行情之所以日渐看涨,就是因为各旅行社的报价更接近了普通大众能够承受的消费水平。可这5万多元的保证押金,在数额上超过了其报价的数倍,无异于人为抬高了境外游的“准入门槛”,无形中把许多普通消费者挡在了欧洲游等境外游的门外,这显然存在明显不公。旅行社作为盈利性经济实体,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收保证金,存在侵权之嫌。 吴子君说,由于个人无法自由出境,所以要依赖旅行社,使旅行社的行业垄断转为行业默许,收取押金完全是旅行社的单方行为,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但他也表示,这是一条处在两难境地的霸王条款,因为它有一定合理性,所以从法律的角度只能提醒游客,在签订协议时仔细考虑细节,事先约定好什么样的情况可以不扣款。例如,因生病和特殊情况出现滞留等等,保护游客和旅行社双方利益。而对于真正想滞留的游客,再多押金也是挡不住的。 北京旅游学院教授刘德谦则表示,目前就算这是霸王条款,也是无奈的霸王条款。根除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努力发展经济,让中国人富足起来,提高爱国觉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