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可怕的传媒” 余秋雨七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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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19:39 南方周末 | ||||||||||
口述 余秋雨 整理 本报驻沪记者 张英 近八年来,国内一些文化报刊相继发表了大量与我有关的文章,引起其他报刊的连锁反应。这次为了写作《借我一生》,委托几位朋友粗粗统计了一下,总计大批判文章不下
我个人受诬是小事。严重的是,由于我国传媒还没有建立“对立制衡”的机制,更没有仲裁、纠错的功能,任何一种危言耸听的谣言一经发表,就很难予以有效辩驳。这种状态会产生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我不准备去为自己洗刷。我非常希望通过《南方周末》,对这种非常可怕的传媒攻击进行制衡。因此,今天以自己的遭遇为例子对那些批判我的文化报刊提出七项质询: 质询一 你们一再宣布,我在“文革”中用所谓“石一歌”的笔名写过许多错误文章,必须忏悔。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等待着你们能举出一篇实例,却至今没有等到。现在,我再降低要求,举出一句也好。请问,你们还要我和海内外读者等到何年何月? 质询二 你们不止一次发表文章声称,我早在中学生时代就在北京的报纸上批判过修正主义。我读书早,十六岁就进了大学,中共中央发表“九评”批判修正主义还是我进大学之后的事。你们让一个少年先于中共中央与赫鲁晓夫干上了,这种发布惊世骇俗,能不能有一个具体的交代? 质询三 你们还发表过很多文章,指责我把别人说成是“文化杀手”。但请问,我除了把盗版集团说成是“文化杀手”外,还在别的地方用过这种提法吗?我国的盗版犯罪猖獗,我从来没有看见你们发表过认真批判盗版的文章,却用了那么多篇幅批判我的那篇反盗版宣言,请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哪一张正派报纸会这样做? 质询四 你们批判我的又一个重点是说我“为深圳唱赞歌”而收受了一套“豪华别墅”,还发表了我写给那个“批判者”的“信”。我不奢望你们拿出“唱赞歌”的证据来,只想询问:何时能告诉我那套豪华别墅的地址,好让我住进去?另外,什么时候让我看看那封“信”的原件? 质询五 你们近期以来最肯花篇幅发表的,是那个不断“咬嚼”我的所谓“文史差错”的人的文章。经由你们的炒作,全国数百家报纸转载,他的“咬嚼”书也随之销售海内外,一夜暴富。我很奇怪,你们难道真的找不到任何一位中学语文教师对这个人的“咬嚼”处稍稍查核一下吗?已有不少教授学者对这个人进行逐条驳斥,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章培恒教授责斥这个人的做法是“无端的攻击乃至诬陷”,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些信息一起告诉读者? 质询六 你们那么多年来对我所做的种种大批判,绝大多数属于“事实”范畴而不是“观点”范畴。既然关及“事实”,作为媒体,至少要对我这个当事人作一点最起码的核实或采访吧?如果实在派不出记者,打个电话来问几句总可以吧?如果连打电话的时间也抽不出来,把发表他们文章的那期报刊寄一份给我也好啊。但是,这一切都没有。漫长的几年过去了,批判文章已发表了成捆成堆,你们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来问我一句半句呢? 质询七 你们发表的那些文章,都装扮出“向权威挑战”的架势。但整整八年,一方是一个无职无权、也没有圈子的个体文人;一方是媒体的千余篇文章,长年不断。到底哪一方更有权力?发表那么多诽谤文章竟然没有遇到丝毫阻力,可见我一直处于一种没有任何保护的状态之下。你们就用这种欺软怕硬的方式来表现“文化道义”的吗? 质询还有很多,我先提这七项。 本来已经承受了那么多年,连这样的质询也懒得提了。后来想到,现在社会上假药、假酒、假文凭、假记者那么多,表面原因在经济,根本原因还在于文化,而且,一直由一些报刊在作示范。因此,出于对“天下大信失坠”的担忧,还是要提一下。 我今天的质询也一定会引起一些人的强烈反弹,我不会在意他们,却会密切关注他们活跃的平台。如果我们的文化传媒永远这样下去了,那么我今后连这样的质询也不会提了。 (本文已经余秋雨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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