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刷卡费转嫁消费者 刷卡需交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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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11:0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刘彩娜 北京报道 北京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刷卡手续费之争,但是商家和银行之间的刷卡手续费之争已经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记者近日在中关村发现,本来应该由商家出的刷卡手续费,商户却让消费者承担。
“可以刷卡,但是要出20元的手续费,这不是我们收的,是银联收的。无论刷卡金额多少都收20元。要不你就去取现金,交现金不用出手续费”,在中关村某一大型电子商城,商家对准备买笔记本的消费者表示。和1万多元相比,20多元已经不算什么了,为了减少取现金的麻烦,大多数的消费者就交了20元的手续费。 记者随后在商场刷卡处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收银小姐告诉记者,手续费不是向消费者收的,是向商家收的。而且也不是无论刷卡金额多少都是20元,2000元以下收1%的收续费,2000元以上统收20元手续费。 而且,记者发现,在中关村不只这一家电子商城存在这样的情况,在另外一家刚刚开业的新商城里,记者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商家依然是同样的解释。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北京代表处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陈啟章表示,这是违背银行卡精神的,银行和商家之间的战争不能蔓延到消费者身上。据他介绍,欧洲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商家不愿承担刷卡手续费,就游说政府通过立法将手续费外加给消费者,刷100元消费者就要收2元的手续费。但是,没有执行多久,最后还是商家自愿承担了这2元的手续费。因为他们发现,和刷卡带来的收益相比,付这两元钱还是合算的。 首先,刷卡能带来冲动性的消费,能够提升10%至15%的消费额。其次,能避免伪钞、收银员手脚不干净、出错等等道德成本的问题。最后,现金的库存、清点、运送的成本以及随之带来的风险都可以通过刷卡避免了。商家考虑后,觉得付一点手续费换来这么多好处还是值得的。 陈啟章建议,如果双方在手续费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应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商量,而不是拒卡或者将手续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些行为对消费者都是不公平的。而且,商家的销售额下降,银行收益减少,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伤害。 据陈啟章介绍,银商关于刷卡手续费之争,不单单是中国特色,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出现过类似情况。一般都是消费者协会出面强调双方争执给消费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后都是消费者的力量决定争端的结果。 针对深圳刷卡手续费之争,此前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解决“深圳刷卡手续费之争”绝不能牺牲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是刷卡消费的主体,但在这次关于刷卡手续费标准的争议事件中,商家和银行都没有意识到消费者的存在,甚至有将消费者视为“砝码”“挟消费者以令对方”之嫌。这是对消费者法定权利的漠视。 刷卡消费作为一种消费模式,一经推出,即形成了银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商家单方面拒绝使用银行卡,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银行作为发卡方,也应负有积极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纠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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