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成品油走私案在广州宣判 案值达14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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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 11:09 北京晨报 | ||||||||||
信息时报:全国最大红油走私案宣判 84人被一起判2人判死(图) 84名被告中1人被判死刑、1人判死缓、8人判无期,其余判15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电 (吴俊 杨晓梅)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上午对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蚂蚁搬家式”红油(香港地区专用的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油,俗称红油)走私系列案共6案84名被告人同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被告人郑金宁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麦惠芳、郑金强等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始,被告人郑洪钧、郑金宁等共谋利用其来往穗港运输水产的船只,采用每次走私柴油数量不超过刑事处罚范围的“蚂蚁搬家”方式,走私柴油回番禺销售牟利。 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被告人郑洪钧走私柴油22.6万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亿多元。被告人郑金宁、麦惠芳走私柴油17.49万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03亿多元。其他81名被告人均参与走私或直接向走私分子非法收购偷运入境的柴油200余吨至19万余吨不等,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万余元至73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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