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蚂蚁搬家”红油走私案84名被告听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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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 14:38 金羊网-新快报 | |||||||||
“蚁王”郑洪钧一审判死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张斌 实习生 徐进 通讯员 邬耀广 杨晓梅 李中原) 84只“油蚂蚁”采用“搬家”的方式,4年时间走私柴油54万吨、食用油1万多吨,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偷逃税款3.5亿元!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蚂蚁搬家”式红油走私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郑金宁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82名被告
案件事实:走私遍及珠三角水域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8年下半年来,郑洪钧郑洪钧特大走私犯罪集团长期以少量、多批次“蚂蚁搬家”方式走私成品油,共走私柴油54万吨,食用油1万多吨,偷逃税款3.5亿元! 据了解,该集团平均每天走私柴油1至2次,每次走私柴油几十吨,从香港沙洲等水域偷运柴油入境,然后运到番禺、中山、东莞等地,走私范围几乎涉及整个珠江三角洲水域。 此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蚂蚁搬家”式团伙走私成品油最大案,案值和涉及人员数目均是同类案件之最。此案惊动了国务院,侦查期间,曾由公安部和海关总署督办。2003年10月13日,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国家公诉。从去年11月3日开始,此系列案被分为6个案件审理,84名被告人分批过堂,法院四个合议庭连续作战,到11月24日结束,前后一共22天。 庭审直击:5个小时宣读6份判决书“死刑!” 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审判长邓五云庄严地宣布! 郑洪钧的表情凝固在那里,眼睛通红,他沉默着,没有大叫也没有说话,竭力维持着自己的“老大风范”。然而,他的眼睛里分明流露出一丝意外和恐惧。 昨日的宣判从上午9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2时。审判长用了整整5个小时的时间宣读完6份判决书,光第一份判决书就长达73页。审判长邓五云介绍说:“此案是广州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上午9时,“带被告!”,审判长一声令下,旁听席上顿时沸腾起来,家属纷纷伸长脖子张望。包括“蚁王”郑洪钧在内的36名被告人,作为第一批被告被带入法庭,整个法庭顿时一片喧腾。旁听席上有招手的、轻声叫名字的、偷偷抹眼泪的,一位小伙子偷偷向旁听席上的母亲招手,老母亲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奔涌而出,瘫倒在地上。 宣判时,全体起立,郑洪钧从进入法庭后就一直面无表情,此刻,他竭力维持着自己的“镇定”,可当他听到“死刑”的时候,仍然忍不住看了看旁边的郑金宁,小声嘀咕了一句,表示判得太重。 主犯郑金宁死缓,麦惠芳等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各被告人的走私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完毕,几名一直表现“潇洒”的被告再也无法装出“无所谓”的态度。第三被告麦惠芳大喊大叫,与前来带她离庭的法警撕扯起来,死命地赖在原地不动。3名法警冲过来,两人架胳膊、一人抬腰,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包括“蚁王”郑洪钧在内的至少7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将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