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条例》将出台 外资银行有望年内发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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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 08:1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甄世宇) 中资银行在银行卡市场上一统天下的局面就要结束了,一项允许外资银行发行银行卡的新《银行卡管理条例》正在等待国务院的核准,有望在新一届政府任内出台。 昨天,有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透露,新的《银行卡管理条例》正在等待国务院的核准,与1999年3月颁布的现行《银行卡管理办法》相比,一项重要的修改是取消了外资银行不能 《条例》出台后,外资银行将可以向央行申请向境内公民发行外汇贷记卡和借记卡;至于人民币卡,还要等到入世五年保护期结束时才能发行。“估计外资银行在中国发行借记卡的可能性极小,”VISA国际组织亚太区副总裁兼中国区总经理熊安平对记者说,“借记卡需要欲存金额,实际上是在拉存款,外资银行由于在网点上较之中资银行存在劣势,因此在借记卡市场与后者竞争存在很大难度。而贷记卡不存在网点限制,所以外资银行在这个领域内竞争会更加容易。另外,贷记卡的利润空间也相对于借记卡大得多。” 新的《银行卡管理条例》的出台将加剧中国银行卡,特别是贷记卡市场的竞争。此外,中资银行也希望抢在外资银行进入人民币业务市场前抢占尽可能大的市场。去年12月招商银行、上海银行先后发行了双币种贷记卡。“今年将是国内贷记卡市场的转折点,”熊安平满怀信心的预测,“中国现有的贷记卡大概在100万张左右,2003年有80%-100%的增长,5年后中国的贷记卡发卡量可超过1000万张,相当于现在整个香港市场的发卡量。” 在贷记卡市场大发展的同时,《条例》也将有效的避免通过外币贷记卡进行洗钱等不法行为。对持外汇贷记卡在境外消费、取现的额度提供监控的法律依据。当单个持卡人当月境外消费、取现超过一定金额或全年累计超过一定金额时,发卡银行须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但并没有停止该卡使用的规定,这个金额不会很低或很高,大概在5000-10000美元之间。”这位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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