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催动金融创新 将出台指导意见支持民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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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 14:44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李赫 昨天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在接受《粤港信息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透露,人行将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试行非全额担保,并将在近期出台加强对民企金融服务的八条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支持民企发展提出统一要求。 度身订做“民企信用评级制度” 马经指出,加强对民企金融服务的重点是信贷服务,各商业银行要重点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民企,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据悉,人行将督促各商业银行提高信贷审批工作效率,具体做法是建立“贷款申请回复时限公开承诺制度”,对于民企提出的贷款申请,应在承诺时间内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各商业银行要区别地区、机构和业务风险状况,合理确定信贷审批授权体系。不过,在经济欠发达和社会信用环境欠理想的地区,只可适当扩大部分低风险信贷品种的审批权限。 针对民企信息透明度低的特点,商业银行要改变单纯凭借财务报表信息评估民企贷款风险的信用评级做法,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民企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对一些与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民企,可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对优质民企,还可适当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 鼓励贷款形式多样化 马经透露说,人行已经注意到现有金融服务不适应民企信贷需求的状况,将鼓励商业银行推进信贷产品创新,在继续做好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同时,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和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并积极开办适应民企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如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动产抵押贷款、个人委托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以及由符合银行信贷担保条件的同一区域或行业内或属于上下游的优质民企联保、互保的贷款。各商业银行还可尝试加强与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合作,对民企发放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下的贷款。 马经还透露,人行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允许企业用信用、品牌、动产做贷款抵押。如香港的李嘉诚,根本不用担保,银行完全敢贷给他十亿八亿,为什么?因为他有信誉。 另外,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为民企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塑造新型银企关系。 解融资难是系统工程 马经指出,商业银行与民企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企业间的经济关系,不能强调支持民企就牺牲银行利益,也不能说要防范金融风险就不去支持民企发展,银行与民企要双赢。同时,商业银行贷款的有效需求与有效供给要并重,不能搞泡沫经济,银行一定要支持有效益、有市场、有产品的民企,而不是一味追求贷款额度的增长。 马经特别强调要建立一个全社会的信用体系,首先是要建立“诚信广东”。这就牵涉到工商税务等中介,因此,解决民企融资难需要多部门多政策协调共进,不是银行一家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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