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茹晴12月22日北京报道 中国保护了20年的旅行社远不如开放了20年的旅游饭店业经营成功。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旅行社有很多体制内多年形成的顽疾,可能会在外企的冲击下得到解决。
中国承诺2005年允许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据他介绍,中国开放旅行社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增加国际客源。利用外国旅行社服务品牌、销售网络、企业商标、促销能力,使境 外客源随其进入中国;二是促进旅游企业建立更加符合国际规则的运营机制,外国企业进入我国旅行社市场,不会带来很多资金,但有可能带来有利的经营机制和好的管理技术。
这位人士分析,现在按照逐步开放的步骤,旅行社的未来走势有可能形成两种局面:(1)由于2005年以后外资进入的方式主要是独资,国内旅行社不会再有现在凭借政策与外商讨价还价的优势,此后的优势,只能是品牌的优势和国内网络优势。一些国际大旅行社“入世”初期,仍按兵不动,待2005年以后进入中国市场。这种企业有两类,即带金融业务的企业和网络化的企业。因为,届时这两类外企既可以经营金融业务,又可以设立分支机构。(2)国内旅行社会珍惜逐步开放争取到的时间,迅速联合壮大,形成网络,占据地利人和的优势,增强竞争能力。这样,即便与外商合作,也有谈判筹码。但国内旅行社要在入世以后有限的时间内形成足以与外来企业相抗衡的网络和实力,必须有比较大的动作,做到这一点很难,其中既有国内企业本身的问题,还有各地方的支持配合等各方面的原因。他认为,跨国公司一旦在国内立住了脚跟,必然会给国内的企业带来冲击:一是外国旅行商会以优厚的待遇到中方旅行社“挖人”,在一定时期内形成人才跳槽;二是外资旅行社有了中国旅游资源的背景,又有自己的客源优势,必将打破现有入境组团的市场格局。目前,一些大旅行社的市场占有份额下降,小旅行社或者被收为接待点、代理点,或者退出竞争;三是独资的外国旅行社与其国家在中国的航空公司及饭店、商场、餐厅联手,实现入境接待“一条龙”服务,内部循环,形成对其他企业排斥和部分旅游经营利润的外流。
但这位负责人认为,无论如何,国际大旅行社带给中国旅游业的进步是主要的。这种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这些国际旅游企业会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销售网络优势,扩大来华客源市场,尤其是比较高层次的度假旅游和商务旅游市场;二是外资旅行社将带来比较规范的内部管理和服务标准,尤其是具有服务品牌的旅行社,会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方面,产生社会性的示范作用,促进我国旅行社的经营管理登上新的台阶;三是外资旅行社的进入和国内旅行社的生存竞争,会促进现代信息手段的加快运用,促进组团、地接的界限进一步消失,使旅行社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优胜劣汰”的结果将使多年来旅行社普遍存在的“小散弱差”问题在调整中走向解决。 不过,他分析,也有可能出现第三种局面。即国际大旅行社认为条件不成熟没有进入,而一些地方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降低条件引进外资旅行社,让不规范的小旅行社进来。这些小企业一无网络,二无品牌和规范服务,既不能增加客源,更带不来资金和技术,特别是一些国外旅行社原始目的就是想插手中国公民出境游,那么只能加剧旅行社行业的竞争,而且首先加剧的就是本地区旅行社的竞争。
该负责人说,凡开放都有代价,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都在尽最大的努力让开放的利益最大,成本最小。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谈判时,要尽力争取一点一滴的发展时间都很难,但有的人对政府支持国内企业集团化、网络化的政策导向并不太理解。前几年多听到对政策的批评:合资旅行社条件搞那么高,外商都不来,应该把条件降下来,把外商请进来。如果降格以求,够条件的跨国公司不想来;不够条件的小旅行商积极活跃,专找中小旅行社为合资伙伴,要求各级政府“优惠”,有个别地区甚至超越权限自己批准合资旅行社。实践已经说明,不够条件形成的这些“合资旅行社”并没有生命力,既没有达到国家实行旅行社开放的政策目标,也没有达到这些地方和企业的各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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