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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慧 王荣 北京报道
“真的吗?奥运期间我们不能打户外广告了?”7月5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家在北京户外广告投放量很大的饮料企业负责人一脸惊诧。“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损失肯定是有的,但我们会遵照有关规定执行。”该人士无奈地表示。
6月底,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声称: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户外广告进行临时控制,临时控制区域将对非赞助企业的户外广告投放进行严格限制甚至是明令禁止。
广告禁令很严格
根据“通告”显示: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9月17日,即自奥运会开幕前四周开始,至残奥会闭幕结束,北京城市主干道,包括二、三、四、五环,南北中轴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将严格限制非赞助企业广告进入。
此外,北京市政府根据不同街区、道路户外广告的宣传效应和重要性,在户外广告控制区域实行A、B两级控制标准。
其中,A类为严格控制区域,包括马拉松、竞走、公路自行车比赛路线,所有竞赛场馆及其周边区域和通向竞赛场馆的主要道路,通向首都机场的主要道路,地铁、城铁和部分火车站等8个区域。这些区域的户外广告只能用于奥林匹克景观布置、城市宣传或有偿提供赞助企业进行广告宣传,严格限制非赞助企业广告进入。
B类为一般控制区域,包括西单商业区及西单北大街、北京北站以及包括两广路、新街口大街、前门大街等在内的市中心主要道路。这些区域赞助企业的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发布权,同时,限制“赞助协议黑名单”中企业的广告进入。
所谓“赞助协议黑名单”,此前坊间一直有传言声称,奥运赞助企业曾经联手向北京奥组委提交了一份主要竞争对手的黑名单,用于防止这些企业进行奥运隐性营销。记者试图向北京市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求证此事,但陈锋以“现在不方便讲”为由婉言拒绝。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初北京市奥组委和中国广告协会发起的“防范隐性市场行为倡议书”新闻发布会上,陈锋就表示:“(奥运期间)我们要对北京的主要地区,包括机场、车站、主要道路、场馆周边进行广告控制。控制的目的一个是用于城市宣传,宣传奥运、宣传城市;第二个是用于对赞助企业的识别,从北京奥组委的角度要鸣谢赞助企业;第三是用于赞助企业的营销宣传,赞助企业可以购买控制区域的广告来宣传自己的企业。”
非奥企业很无奈
户外广告管控政策的出台已经让非赞助企业深感无奈。“这次禁令太严格了。”作为某奥运赞助商的主要竞争对手,上述饮料企业负责人感叹,“北京市最有价值的户外广告投放点都在禁止之列。”事实上,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家疑似“赞助协议黑名单”的企业发现,深感郁闷的非奥运赞助商还不止这一家。
“这属于不可抗力,我们也感到很无奈。”华润雪花啤酒(京津)有限公司市场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早在今年年初就制定了一个广告投放计划,主要是在央视投放广告,在北京地区也有一些路牌广告。但现在来看,这一投放计划恐怕要做一些更改了。”“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符合政府的规定,”至于会不会把广告投放力度从户外转到电视或网络媒体,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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