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定事业单位进人全部实行招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19: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0月25日电 (记者 蒋桂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新的规定,除涉密岗位等个别特殊情况外,从明年1月1日起,全自治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从明年起,各类事业单位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
《办法》还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现象,明确了处罚措施: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成员在招聘工作中,如果遇有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事业单位如果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和经批准的招聘计划及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将不予认可。对所涉及的聘用人员,人事行政部门不予下达增人计划,不办理工资手续,编制部门也不给予办理入编手续。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1年内禁止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公务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