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曾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高级律师的戴维·西尔弗(David Silver)9月17日在《纽约时报》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就证券交易市场内部长久以来存在的通过短暂时间差来获取交易特殊优势的现象进行了分析。以下为全文:
许多人一直担忧,新技术为部分投资者提供了获得股市信息的不公平机会。超级计算机可能会帮助某些交易员从几毫秒差距的交易中获得巨大利润,这种做法被称为高频交易(high-frequency trading)。这些交易员还在使用一种被称为“闪电命令”交易的技术,该技术使他们能够偷窥其他投资者的股票买卖指令。据传,高频交易员去年获利高达210亿美元。
这一切看起来似乎是21世纪高新技术带来的问题。事实上,从100年前纽约证券交易所还靠纸笔记录信息的时代开始,相似的情况就一直发生。
回顾当时,批评家们就已指出,身处交易大厅内的交易所成员能够比其它投资者更快更早地获得交易信息从而执行自己的交易指令。1934年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旨在监管交易所成员进行证券买卖的行为。
罗斯福执政时期的官员托马斯·科科伦(Thomas Corcoran)对1934年的立法表示支持,他把这些场内交易员称为“小贼”,因为他们总是以更低的价格从卖方买入股票,然后快速地以高价转售给买方。
这种报怨是有理由的。处于交易大厅场内,交易员可以在交易数据出现在交易牌前几分钟就看到全部价格。正如《华尔街日报》一位编辑在1903年写的那样:“他们甚至在数据输入前就知道了全部价格信息,所以每次都能在股票开始上涨的第一时间买入,并且当有震荡迹象时第一时间卖出。”
1909年,纽约州州长查尔斯·埃文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建立了一个委员会,研究股票市场的非法操作并得出了相似结论:场内交易员能够提前获知影响证券价值从而引起价格浮动的那些信息,这使得他们相对其它交易者拥有了“特别优势”。
1963年,美国国会授权进行的证券市场调研报告发现,交易所场内交易具有不公平的优势,应该被禁止。随后,SEC做出要求,除为维持有序市场不受激烈价格波动影响的交易外,主要交易所应禁止其他场内交易。
但是这一措施被证明只是暂时的应对办法。如今,只有极少的交易需要在交易大厅进行,计算机技术为获得内部信息从而实现优势交易创造了机会。这一优势甚至只依靠几毫秒而不是几分钟的时间差。高频交易和闪电命令交易使得部分投资者通过窃取信息于买入卖出间获得利润。SEC在40年前就试图消除这一问题。而现在,交易员找到了不同的途径在这一领域中获利,这意味着SEC要想维持证券市场的平等交易就必须改善其监管办法,并且是越快越好。
我们现在面临的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有人为高频交易和闪电命令交易进行辩护,称这些交易增加了市场流动性。场内交易亦是如此,但正如1963年报告指出的那样:增加市场流动性并不能证明在其它方面有害的交易是正当的。
历史还存在其他相似之处。据称,现在高频交易员努力租赁与证券交易所计算机毗邻的场地,以求可以最大程度接近交易所电脑而进一步获得哪怕一毫秒时间优势。在19世纪早期的纽约,为寻求市场内部信息,一些人千方百记租房住到证券交易所隔壁,甚至在墙上凿洞偷听信息。
在华尔街,有些人向来总是想尽办法要比其他人先行一步,根本不管公不公平。(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