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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财务总监须进入董事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 21:56 北京商报

  

  2001年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的“银广夏”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2004年发生的“中航油事件”等,都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企业内控失灵。“内控”这个听起来似乎很抽象的字眼正在日益受到中国企业的重视。

  面对着新会计准则以及中国版“萨班斯法案”的考验,面临着境内外上市的压力以及上市公司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在内控方面究竟何去何从,成为很多中国企业最为困惑同时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报就企业在内控方面最为关心的问题,专访了澳洲会计师公会北京代表处北京委员会委员黄振胜先生。

  中国版“萨班斯法案”

  进入倒计时

  今年7月15日,影响全球在美上市公司的“萨班斯法案”正式启动。选择在同一天,财政部发起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发起成立了“
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这些举动被视为中国版“萨班斯法案”即将出台的前兆。

  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规定: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自该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必须建立起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2007年7月1日文件正式生效后,上市公司均要按要求披露内控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这一文件,也是继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后,中国证券市场针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出台的又一重要规定。

  与此同时,国资委针对下属169家央企的相关规定也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国资委近期将出台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估管理办法,并最终探索出适应中国国情的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9月27日上午,国资委副秘书长兼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在一个公开场合做出上述表示。

  “最近,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等都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相信很快就能上升到法律层面。”9月27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王道成曾对媒体表示,“我的乐观估计是3年之内,中国就会有自己的‘萨班斯法案’。”

  种种迹象都表明,传闻已久的中国版“萨班斯法案”已经进入倒计时,企业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也由此进入最关键时刻。

  企业内控建设小步快走

  细则尚未成型

  “中国的企业和监管层越来越重视内控建设了。”黄振胜对目前中国企业的内控现实状况这样概括,“虽然《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内控责任进行了规定,但相关的操作细则还没有出台,中国企业内控的具体操作模式尚处在讨论阶段。”

  所谓内部控制就是凭借政策和程序,防止、发现和纠正企业运营中出现的缺陷,防范和化解企业运营风险和战略风险。它通过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所有员工强制的、共同的遵守而实现。内控的实质一是牵制,即企业的每一项业务活动,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的两个或以上的部门或人分别完成;二是授权,即实行岗位责任制,不同的层次授予相应的批准权力,做到权责清晰。

  据记者了解,为加强央企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国资委正在积极制定《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并将于近期出台。今年,国资委已经发布了《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黄振胜认为,虽然目前对于企业内控的法律法规已经初具雏形,但真正的实施细则并未出台,目前还处在讨论阶段。由于企业的行为与监管环境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目前由于没有一套可操作性的内控细则,各家企业执行起来就难免对现行法律法规有各种解释,也就导致了在内控体系内,条款理论比较多的问题,例如,责任主体是谁,权限应该怎么界定,内控设置的理论是什么,这些问题找不到统一的答案。

  “中国企业在内控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往往是那些在海外上市的企业,每年花在内控方面的资金不是一个小数目。”黄振胜说,国外由于内控体制相对健全,所以国外的企业在内控执行方面相对中国企业更加严格。

 张培娟/文 王晓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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