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按揭也可“跳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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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10:04 生活新报 | |||||||||||
合理使用“同名转按揭”以缓解房贷压力
目前,很多购房者在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已经知道了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期限、金额、还款方式的贷款方案。但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也可以“跳槽”。专家称,随着银行业务的逐渐开放,各家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差异化会越来越明显,购房者要学会使用“同名转按揭”以缓解房贷压力。 什么是“同名转按揭” 所谓“同名转按揭”,就是指正处在住房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等手段把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 目前,借款人需通过具有良好信用的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才能办理同名转按揭业务,已开办同名转按揭业务的银行有深圳发展银行、中国银行等。 要办理须符合5条件 不过,并非任何一个靠贷款买房的人都能向银行申请到“个人房贷同名转按揭业务”。一般来说,银行要严格审查贷款购房是否具备以下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被重新批准贷款:一是有办理按揭贷款的住房;二是还款一年以上,贷款申请人在原银行的还贷信用较好,没有欠款记录;三是还贷最后期限不超过原贷款合同的还款截止日;四是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齐备,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五是房屋需要重新评估。如果五年内还贷信用好,90平方米以上可能贷到七成,90平方米以下有可能贷到八成。 伟嘉安捷专业按揭顾问认为,无论贷款者是想重新调整贷款方案,使之更加适合自身特点,达到节省贷款利息、改变贷款年限的目的,还是出于理财、融资的目的,利用“同名转按揭”,都可以使贷款者实现贷款方式的重组,最终达到最优组合。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