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茶厂28 日内提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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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0:38 生活新报 | |||||||||||
被抢注大益商标可夺回 “情况紧急!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三个月的商标公示期现在仅剩不到一个月了,28天内,如果勐海茶厂还没有作出反映,其经营几十年的‘大益’品牌在香港
创建于1938年的勐海茶厂,其打造的大益普洱茶作为普洱茶顶尖产品,几十年来一直被业内推崇为经典普洱茶的代表,成为人们竞相收藏的普洱茶珍品。1989年,勐海茶厂在内地注册了“大益”商标。今年早些时候,云南普洱茶茶叶协会成功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普洱茶”这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而勐海茶厂正好是这次注册的5家发起单位之一。 据了解,云南普洱茶每年有近200吨在香港销售或以香港为中转站卖到国际市场。其中,“大益”品牌的所有者--勐海茶厂又是云南普洱茶产业的支柱性企业。 “我们已经知道这件事。但厂领导将如何应对还不知晓。”昨日上午,勐海茶厂市场部陈先生告诉记者。随后记者曾多次试图与勐海茶厂负责人取得联系,但都没有成功。 与此同时,云南省农业厅对于此事也很焦急,茶叶项目官员马嘉表示,将立即与勐海茶厂取得联系,研究对策。 值得注意的是,抢注“大益”商标的福建人陈某也是一名茶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尽管“大益”牌普洱茶目前市场走势不错,但“大益”品牌在全国市场的知名度仍然不是很高。 因此,陈某抢注“大益”商标,似乎有意通过封杀勐海茶厂在香港的生存权,达到堵死云南普洱茶“国际通道”的目的。 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王昆汉指出:“如果陈某注册成功,勐海茶厂的‘大益’系列产品在香港就将被执法部门查封”。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陈某的抢注行为对其自身也不一定都是好事,因为‘普洱茶’已经成为法定意义上的‘著名商标’,按照相关国际条约,他如果在香港以‘大益普洱茶’的名义卖茶,香港执法部门也将查封他的货,他仍将被迫回到使用大益‘普洱茶’商标或名义。但由于勐海茶厂的‘大益’还不是法定意义上的‘著名商标’,因此,根据有关条约,其受保护范围也仅限于其已经注册了商标的内地市场,而香港特区没有义务保护它。” 王昆汉认为,构成恶意抢注的条件是:对方明明认识到云南生产该产品,知道此商标已经存在,还去注册,可以视为“恶意抢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的举证比较困难,而从陈某此举分析,难以肯定其“恶意抢注”成立。 不可否认,陈某成功提交注册申请已成事实,看来,勐海茶厂的当务之急是趁陈某还没有拿到注册商标,立即对其申请提出异议。 记者查阅了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的商标条例,其中明确提出,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阅览你的商标,并对你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注册申请公布日期起的三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作为申请人,你可以撤回你的注册申请或就反对提交反陈述。 双方均有机会在指定时限内就申请注册或反对注册提交证据。商标注册处收到所有证据后,便会安排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做出裁决。如你撤回你的注册申请或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败诉,你可能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诉讼费。如此,勐海茶厂夺回“大益”商标还有希望。 首席记者 李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