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小平 首席记者 郭红文) 3月29日记者获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陕西钢厂破产案,此案涉案标的额29亿余元,除19亿元被破产免债外,有10亿多元资产需要进行清算,其中申报债权者达30多家,债务人有100多户,地跨20多个省、市,是目前我省最大的国有资产破产案。
陕西钢厂属国有大型钢铁企业,被宣告破产后,需要安置的下岗职工9960余名,矛
盾纠纷较多。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破产指导小组,指导清算工作。省高院受理该案后,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办理,审查破产申请人的材料和有关证据。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高院依法成立了陕西钢厂破产资产清算组,并委托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主持召开了债权人大会,向各债权人通报陕钢资不抵债和剩余资产的情况。在委托清算组拍卖变现破产资产过程中,省高院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及时解决拍卖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顺利解决了竞买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竞买成功后与清算组关于拍卖标的物杭亚集团设备抵押权纠纷,使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合议庭还积极协助清算组清收债务,依法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资产清算期间,陕西钢厂的债务人因得到该企业即将被宣告破产的信息,均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使清欠工作无法开展。省高院做了专门研究,建议由清算组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对于拒不偿债者,主审法官带领法警到宝鸡、汉中、广西、广东、河南等地强制执行,清收了部分债务。一些债务人看到法院清欠态度坚决,力度加大,也主动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同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了清算组与待安置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使职工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省高院经过长达3年零6个月的艰苦工作,作出23件涉及债务、劳动争议等内容的民事裁定书和调解书,为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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