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澄清中国国企亏损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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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19: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 国家统计局工交统计司负责人30日就中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和亏损情况作出澄清。 这位负责人指出,近来有媒体发表“国企亏损达到历史第二高峰”的报道,称“国家统计局公布2005年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额达到1026亿元”,这种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
他说,2005年中国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基本情况是:全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亏损企业亏损额1026亿元,同比增长56.7%。这里“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47亿元”是盈利企业盈利额扣除了亏损企业亏损额、盈亏相抵后的利润,即盈利企业盈利额7473亿元与亏损企业亏损额1026亿元相抵后的差额。 这位负责人说,有些媒体误将“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当作“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致使一些人误认为是国有工业企业整体亏损1026亿元。 他指出,以上国家统计局数据的统计范围是2005年2.9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不是全部国有企业。财政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9047亿元,同比增长25%,是指除金融企业以外的12万多户全部国有企业盈亏相抵后的实现利润,既包括国有工业企业,也包括建筑、批发零售等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