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台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具体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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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1:4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马晓华 发自北京 医药费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医改,无论卫生部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对医院进行改革,居高不下的医药费却悍然不动。医疗流通行业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回扣一直是公开的秘密。
“三五天后,卫生部将出台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措施。今天的会议就是探讨这个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他所指的会议,就是昨天在京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会议上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一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为此,卫生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抓好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整治。 首先,卫生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厅长、局长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 其次,要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另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 另外,此次会议还锁定了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主要方面。高强特别痛斥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危害: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 医药流通行业的回扣问题,一直都是公开的秘密。商务部公开资料显示,全国药品行业的商业贿赂和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行业税收的16%。 国家医药监督局原局长郑筱萸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医药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有其外部原因,主要是药厂太多,有些企业搞回扣,使得其他的企业感到不公平竞争,导致整个行业一起浑浊。 要想制止贿赂问题,“必须加强内部资源整合,特别是医药企业的分公司、分店整合,否则市场开放以后会更严峻。另外要对体制进行创新,加快资源重组,少环节、低成本、高效地进行信息化管理。”郑筱萸说。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对记者表示:“医改是一个大题目,从医院到医药,各个部门要协同起来作战才能解决问题。单纯靠哪个部门,做任何一个局部的改革,都无济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