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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限制外地学生入学 教育只供给贡献者子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4:13 中国消费网

  明年起严格执行暂住人口子女就读规定

  深圳对教育市场展开调查,将研究外地学生就学难题。昨日,深圳市有关领导在与市人大代表召开的相关座谈会上表示,研究内容包括如何限制外地学生在深圳入学等相关问题。

  学位紧缺是深圳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深圳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在深圳生活的已达到1200万人之多,其中户籍人口只有116万余人。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的严重倒挂,导致根据户籍人口规划的教育基础设施,不可能满足所有在深圳适龄儿童的需求。

  “我们不能盲目地满足市场需要。”昨日出席座谈会的市领导阐明自己观点:“现在教育部门总是在说,深圳小学、初中、高中缺多少个学位,但究竟有多少人是深圳应该提供教育的呢,现在并不清楚。”他明确表示,深圳教育只能提供给那些为深圳作出贡献者的子女,“我们现在并没有把这个问题分得太清楚”。

  据悉,深圳去年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为9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62亿元。有关领导指出,如果再这样持续下去,深圳再投200个亿也不够。10月底前,深圳教育部门对深圳教育进行了市场调研,完成了相关报告,这份报告将作为深圳“十一五”规划在教育方面的规划依据。深圳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研究教育问题,其中包括研究如何限制外地学生入学等。

  据透露,从明年1月1日起,外地学生在深圳就学,必须严格按照“1+5”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入学。

  暂住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规定

  “1+5”文件

  根据深圳“1+5”文件规定(《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人口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接受入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制定《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范围、职责和程序,逐步有序地解决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申请材料

  根据《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

房产证明和
购房合同
,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
房屋租赁
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编辑:谭捷)

  作者: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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