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上印着三日内有效 你以为你真看懂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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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7:59 新京报 | |||||||||
哈尔滨市民吴先生,真是倒了霉:因误读火车票上印着的“三日内有效”,推延乘车日期,竟将800多元车票钱白白扔进了水里。 其实,吃这种亏的,吴先生并非全国第一个。有兴趣在网上查一查,这类抱怨和质疑帖子着实不少。早前也有媒体披露,春运期间,北京每天竟有200多人遭此不幸。
问题出在哪?出在火车票上的文字表达既不符合约定俗成的习惯,也不符合中国语言文字规范。语言常规和常识告诉我们,票证上的说明性、提示性文字表达,必须简单明了,一目了然,为节省标点,提行排列就代表着断句;尤其是体现权益和价值的票证,其说明性、提示性词句必须符合语言规范,不产生歧义。反观火车票上的文字,显然有悖常规和常识:“限乘当日当次车”与“三日内有效”分行排列,难免理解为两层意思:乘客应该乘当日当次车,若遇特殊情况可以改乘三日内本次列车;而“三日内有效”,恐怕不囿成见者谁都会读作“此票在三天内使用都有效”。 可铁路部门却有它自说自话的解释:现在全国统一印制的火车票上注明的是并列的两行字,第一行是“限乘当日当次车”,第二行是“在3日内到有效”(短途车为2日内到有效),这两行字中间并没有标点符号,只有把这句话连起来念才能正确理解。只认准下面一行字,不免产生歧义。至于在“3日内到有效”,是指乘客可中途下车,改签其他车次列车,但必须在车票有效期3日内到达。这解释,尤显牵强附会,更显现垄断企业的霸道之气,多少年来不知害苦了好多人。 说到这儿,不禁想起了一个老掉牙的故事:明朝一位叫徐文长的幽默才子,借口天下雨长住朋友家做食客。久之,朋友生厌,在客厅贴了一张条幅,上书“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意在下逐客令。谁知徐才子看了条幅,想了想,故意提高嗓门大声念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因为文不加点,重新断句意思截然相反,逐客令于是变成了“留客令”。 这故事,我们尽可听了一笑了之,因为那毕竟是隔了几朝几代的老古董。但火车票产生的歧义、公众的质疑,不但是“现在时”,也是“未来时”,它关涉着成千上万旅客的利益,铁路部门岂可视为耳边风!须知,坚持几十年的疏漏不改,非但有借公共资源故意损害公众利益之嫌,更是在交通越渐发达、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自陷险境、自我淘汰。 李北陵(重庆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