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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火灾 还须铲除人祸———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及整治…(组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9:00 中国质量报
  目标锁定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1至6月份,全国(不包含森林、草原、矿井地下火灾)共发生火灾10余起,死伤1000多人,直接财产损失7亿多元。而在火灾来临的时候,由于一些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作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延误了火灾扑救时间,影响了救灾效果,扩大了损失。

  面对火灾关键时刻掉链子

  2005年6月10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火灾。据当时救火的消防官兵称,宾馆里的消防设施基本没起什么作用,都没压力,开关几乎都是松松垮垮的。事后,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广东汕头“
610”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显示,该宾馆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在着火时没有运作。

  2003年11月,湖南衡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据住在永兴市场二楼的一位居民介绍,消防车赶到现场后,几名消防员在近处没有寻找到可以使用的消防栓,现有的消防栓又都水压不足,导致连接消防枪后出来的水无法起到更大的作用。事后了解到,这里根本没有消防设施,居民平常用水都困难。

  1998年1月6日,湖南常德市电业宾馆发生火灾,员工们马上找来灭火器扑火。然而当他们心急如焚地连续使用了5只干粉灭火器之后,却发现5只干粉灭火器竟没有一只能喷出干粉来。事后,经消防部门检测,该宾馆配备的干粉灭火器中竟有40%的灭火器干粉结块,有35%的灭火器气体泄露,能正常使用的仅有25%。

  1996年3月,湖南湘潭市王家山煤矿子弟学校附近发生山林大火,煤矿安保部门得知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携带5只灭火器前往扑救。该矿保卫科科长一马当先提起灭火器冲向火场。当他打开第二只干粉灭火器灭火时,突然一声巨响,灭火器头冲出筒体,重重击在他额头上,致使他眼珠脱出、额骨粉碎性骨折,当场昏倒在地。让人们心有余悸的是,经检测,余下的3只灭火器中竟还有一只存在同样严重的质量问题。

  质量低劣这些东西咋救命

  出现问题的并不仅仅是灭火器,近年来在消防部队灭火、训练中,时常会遇到这样的难堪场面:当他们铺好水带,架设好水枪准备迎头痛击火魔时,消防车刚一加压,水带“嘣”地一声断了;当他们连接好吸水管准备从消火栓中取水时,刚把消防扳手套上使劲一拧,扳手套筒“嘎”的一声裂了;当他们扛着消防梯冲向目标,翻身腾跃而上时,梯蹬“咔嚓”一声断了……

  据资料显示,一些消防产品的合格率不到50%,部分省市因产品质量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比例占到30%。消防产品是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的公共安全类产品,消防产品质量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稳定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是保护消防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的一件大事,不容忽视。

  青岛市消防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前些年一些小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无视产品质量,随意降低产品质量执行标准,甚至用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再加之一些小型加工企业盲目上马,造成了青岛地区消防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局面。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栓、应急灯等常用消防产品的性能不稳定、质量滑坡现象较突出。而这种现象在全国其他城市和地区也普遍存在。

  日前,记者在市场上走访时发现,一只8kg的ABC类干粉灭火器最低销售价格仅为50元左右,远远低于正规厂家70元的成本价;普通型防火卷帘门的最低销售价格仅为200多元/平方米,远远低于360元/平方米的按国家标准质量进行采购的原材料成本价,其产品质量可想而知,产品售后服务更是无法想象。

  10月8日,记者在青岛市辽宁路一家灯具市场采访时发现,这里的消防安全应急灯等商品的价格因其厂家不同、品牌不同而相差50至100元左右。一盏产地南京某厂的消防安全应急灯要价50元,在与销售人员商讨价格之后,他同意在不开发票的前提下,45元即可成交。但是,记者表示,没有发票如果出现问题怎么办?他强调产品的质量是可靠的,出厂前都经过了质量检测,而且都有消防部门开具的证书。而当记者要求查验一下证书的时候,他们则称暂时没有,需要找一下,可记者左等右等,也没有等到。再走几家后,记者看到一款产地北京、要价140元的消防安全应急灯,其外观与记者看到的五六十元的产品大相径庭。但是,销售人员却表示,产品以质论价,虽然五六十元的产品也可以用,但是在材料的选择、产品设计、使用时间等方面都是有差别的。他们表示,别说五六十元的,市场上也有二三十块钱的应急灯,但是,那些一般都是“三无”产品,质量非常不可靠。

  据业内专业人士介绍,以正规的干粉灭火器为例,标准要求其干粉中苏打最少占到一半以上,优质产品苏打比重能达到80%。而假冒伪劣产品中,苏打的比例仅仅为20%,有的甚至只有10%左右。这些不合格产品用价格1000多元一吨的滑石粉替代价格将近3000元的苏打。这种偷工减料的灭火器在使用上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假冒伪劣产品用的粉子肯定是不合格的,掺用滑石粉的比例特别多,对灭火效果和灭火时间都不能掌握。灭火器的钢板也不能达到规定要求,容易发生爆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据青岛市消防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材料选择方面,不少企业钻标准中并未强调材质及其厚度的空子,较多地选用市场上价格较为便宜的热轧钢板作为箱体材料,而且钢板厚度也有变薄的倾向。有些企业箱门玻璃选用厚度为2.5mm甚至更薄的,个别的甚至使用再生玻璃,不符合标准要求。在加工方面,一些企业的制作质量不高,甚至较为粗糙,平整度、间隙过大、箱门开启角度偏小,影响使用效果和美观。在标志方面,标志不全现象较为普遍,许多企业未标明生产日期、型号、规格,字体偏小,个别企业贪图方便,竟把消火栓箱、灭火器箱型号规格混合一起标注。

有效防范火灾还须铲除人祸———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及整治…(组图)
  9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密切联合本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消防产品经营网点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有效防范火灾还须铲除人祸———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及整治…(组图)
  近期,天津市有关部门通过检查发现,该市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防火涂料和建筑工程产品抽检合格率不超过50%。

有效防范火灾还须铲除人祸———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及整治…(组图)
  全国消防装备厂商日前在郑州展示了具有先进水平的消防车辆、器材、特勤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为消防部队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知假买假无异于火上浇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贪图便宜、知假买假者大有人在。据悉,很多购买消防产品的单位缺少相关消防知识,不懂产品的性能、型号、规格,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的连产品名称都搞不清楚,无从分辨消防器材的质量如何,往往是哪种产品便宜就买哪种,买回的东西只起到了摆设的作用。至于产品合不合格,管不管用,只要单位不发生火灾,这些东西自然用不上,它的质量如何当然也就没人去追究了。有的建设施工单位为了省钱,该用防火门的用了普通木制门,达不到防火的要求;室内消火栓的水枪应为铝制品,但绝大多数重量很轻,材质和硬塑料差不多;水带与消火栓的接口密封性差,新的水带第一次使用接口处就严重漏水,若发生火灾,根本达不到灭火要求;更有甚者,有的单位泵房里的消防水泵根本就没有经过国家检测中心的检测,无任何检测报告,属于不合格消防产品。

  其次,消防产品在使用领域的误区也造成了消防产品质量和市场出现混乱。许多单位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只满足于有设施,至于设施的管理则不闻不问。有的无专人值班,有的值班人员缺乏专门知识,有的自动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试验、清洗,经常造成误报、不报,使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应急处置的作用。此外,在消防产品的维护保养方面,使用单位也是流于形式,点到为止。据消防人员介绍,他们在检查中经常会发现灭火器气压过低、喷射时间过长或无法喷射、干粉质量太差等问题。这样的灭火器只能是一种装饰品,而无灭火性能。

  据青岛市消防局录像室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显示,前几年青岛市场上一些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流入,给当地带来了不小的危害。劣质产品采取低价手段占领了大部分市场,给正规厂家造成压力,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人受利益驱动。

  青岛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孙金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假冒产品危险性很大,特别是灭火器属于安全产品,其在市场上流通之前必须经过公安部门检测。一旦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在发生火灾时不但灭火器不灭火,甚至会助长火势蔓延。因此,购买消防产品不要只图便宜。”

  联合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2005年8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青岛市质检、消防、工商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一次长达半年之久的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等品种;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生产、营销区域。

  8月15日,青岛市质量技监局、消防局、工商部门联合制定全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联合执法办公室,建立了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第一阶段的整治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8月16日,起草保障消防产品质量的《承诺书》,指导青岛市消防协会防火门、防火卷帘委员会向15家会员单位发出倡议,承诺自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保证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消防产品质量,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借助社团组织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消防部门对制假、售假、用假行为开展社会监督,形成整治消防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9月初,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入第二阶段———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检。9月6日,青岛市质量技监局、消防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三部门联合,对青岛市灯具市场经营的消防应急灯产品进行了现场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有两家企业的产品属“三无”产品,有1家企业销售的消防应急灯具和检测报告型号不符。这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抽检厂家6家,封存消防标志灯30余只,消防应急照明灯10余只。

  9月15、16日,青岛市消防局对即墨市一小商品城内的消防产品经销点进行明察暗访。经检查发现,一些店铺销售的消火栓属“三无”产品,有的钢板厚度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1.2毫米;有的消防应急灯使用的电池和检验报告出具的电池不一致,有的面板使用塑料材质;有的室内消火栓螺母、阀座未按国家标准使用黄铜;有的消防水带面层用丙纶替代涤纶;有的经销商提供不出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市场准入证。

  通过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了部分假冒伪劣和无证消防产品,加大了宣传力度,增强了消防产品使用单位鉴别合格消防产品的意识和能力,净化和规范了消防产品市场。目前,青岛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现场和抽样检查阶段工作,并切实按照全省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神,加强消防产品专项治理,确保消防产品质量。

  作者:梁 丽 本报记者 朱文达/文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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