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又向东城地税局发难 状告地税渎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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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0:03 中国消费网 | |||||||||
继状告北京铁路局不开发票一案终审败诉之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郝劲松又向东城地税局发难,认为地税局对其举报北京铁路局拒开发票涉嫌偷漏税一事答复内容不属实。东城地税局昨日辩称北京铁路局并没有偷漏税行为。东城法院未当庭宣判。 地税局:列车当日领取发票
昨日,北京铁路局作为第三人被传唤出庭。铁路局代理人首先表示,T109次列车有专用发票,用餐的旅客可随时用餐券换取发票,郝劲松的指责没有道理。 东城地税局代理人随后表示,经检查和询问,没有发现其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和偷税的行为。代理人向法官出示了调取的T109次列车领取发票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根据发票使用单记录显示就在郝劲松乘坐该趟列车的当日,列车负责人向铁路局领取了发票,发票存根联与使用登记一一对应,账目没有问题。代理人还出示了对列车长和列车厨师长的询问笔录,以证明列车的确使用发票。 郝劲松:领取并不等于使用 对于被告陈述,郝劲松认为地税局出示的询问笔录没有意义,“T109次列车厨师长当然会说开发票了!”他说,铁路局代理人称的餐券分甲乙两联,甲联上明确写的是‘餐券收据’。菜上来后,列车员是将两联一起收走的,旅客索要发票,他才将甲联撕下交给顾客,并称餐车上没有发票,用收据可以报销。 郝劲松还认为,领取和实际使用是两个概念,“铁路局从地税局领了发票,但不一定使用发票!”在辩论中,郝劲松表示税务局对火车上不开发票的偷税逃税行为置若罔闻,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昨日,法院没有对此案进行宣判。 郝劲松去年9月在乘坐T109次列车就餐后,列车餐车没有给他开发票。之后,他向北京东城地税局举报北京铁路局涉嫌偷漏税。东城地税局在接到举报后作出了郝劲松举报不属实的答复。 郝劲松要求法院责令撤销东城地税局的答复意见,重新查处,并要求对列车餐车不开发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编辑:王彦艳) 作者:新京报陈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