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两“红顶煤商”退股作假被免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0:42 中国消费网 | |||||||||
据《湖南日报》报道湖南省纪委透露,涟源市杨市镇党委副书记谢新华、攸县黄丰桥镇司法所所长颜志春在清退煤矿股份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被就地免职。 10月10日至14日,湖南省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督察组对娄底、株洲、衡阳、郴州、湘潭等地进行了督察,督察中发现涟源市杨市镇党委副书记谢新华(以其妻名义在煤矿入股)和攸县黄丰桥镇司法所所长颜志春在清退煤矿股份过
根据中纪委12号文件关于“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煤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的规定和督察组的建议,涟源市委、攸县黄丰桥镇党委分别对谢、颜两人就地免职,并将依纪做出严肃处理。(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