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眼镜没发票店员打白条 税务局称属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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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9:51 中国消费网 | |||||||||
市民赵先生向本报63190000反映:他到一家眼镜店买镜片,对方拒不开具发票。 近日,赵先生在人大附近的一家眼镜店订购了一副价值216元的树脂镜片。 在付完款后,赵先生向店方索要发票被拒,店方工作人员让他过两天再来开发票,“也没有收据,只有一张记录镜片价格的白条”。在赵先生的要求下,店员在白条上注明了“
据赵先生说,今年7月,他在和平里的一家眼镜店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况。由于他家住亦庄,去一次眼镜店索要发票很不方便,最后不了了之。赵先生认为,店方是故意制造开具发票的障碍,因为一般消费者都不会专程去开发票。 对于是否故意制造开发票障碍的指责,人大附近的这家眼镜店的负责人称,由于该店发票用完,新发票的领取有所不便,所以才给赵先生“打白条”以做凭证。店长承诺,赵先生到该店取镜片时,会一并得到发票。 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一工作人员介绍,眼镜店的这种做法不合适。商店用收据代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属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十一款也明确规定,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张太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