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播放器杂牌频现 法律维权呈现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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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4:03 中国消费网 | |||||||||
MP3杂牌频出,市场混乱。记者最近调查发现,关于MP3产品投诉正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差、用虚假宣传训导消费者和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有关MP3产品质量的法规尚属空白,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只能参考家电产品三包规定和电脑产品三包规定。对此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仔细明辨。 沈阳市的王先生两个月前在三好街某电脑卖场购买了一款MP3,因为贪图便宜,买的
王先生找到经销商,经销商同意为他更换一个同样品牌的产品。没想到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又是小毛病不断。不得已王先生再次找到经销商,出乎意料的是,经销商告诉他,生产这个牌子MP3播放器的厂家已经倒闭,无法联系到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和退换,因此这款机器只能由王先生自己“消化”。 记者发现,MP3目前正处于市场普及时期,特别是像沈阳这样具有经济活力的城市,庞大的市场购买力吸引着众多国内外厂商想在这个领域里“分一杯羹”。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根本不具备MP3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作坊”也趁虚而入。 据辽宁省消协投诉部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全省关于MP3产品的投诉呈上升趋势,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产品质量差、不提供产品真实信息,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及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 据记者了解,一般品牌MP3的售后服务流程是:消费者--经销商--总代理--品牌厂家。如果消费者买的是杂牌产品,它的生产厂家往往竞争力不强,容易倒闭。一旦倒闭,苦的只能是消费者。 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MP3产品时应该在四方面加以注意:首先应将品牌作为购买MP3时的首要考虑因素。消费者应尽量购买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良好品牌的产品,抵制那些价格过低的杂牌MP3;其次应对自身的应用需求有理性的认知,根据需求来确定购买什么样的产品;第三应在选购时当场进行试机,并与知名品牌进行比较,尽可能在购前阶段发现问题;最后,对产品说明、商家引导要多加分析,留心有些厂商的文字陷阱。(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华网王淇 范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