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被指弄丢查抄货品 城管称摊主应清点好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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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4:06 中国消费网 | |||||||||
“东西少了没关系,但得给我个说法啊!”10日晚8时,在朝阳区洼里三街世茂奥临花园工地南侧,一名靳姓无照摊主被城管监察大队直属15分队当场查抄全部货品。昨日,靳先生称交纳罚金后领回货物,但发现其中近300元物品不翼而飞。 靳先生称,10日晚8时,他在该工地南侧摆摊卖收音机、复读机等电子用品。这时,十几名城管人员乘两辆车来检查,叫摆摊者将摊子收起来。“我们刚收好,东西就被他们抬上
因被带走的电子用品价值较多,靳先生说他立即赶到城管大队。在一间办公室里,他看到自己的货品放在沙发上,屋内还有七八名城管人员和两三名保安。靳先生向一名参与执法的城管人员提出,能不能交罚款带走货品,却被告知管事的人不在,让他第二天早晨来。 11日,靳先生仍未找到管事的人。昨日下午,靳先生第三次去拿货物。10日晚参与执法的队员张涛收取了他50元罚款,让他领回货物。靳先生称,他清点时发现少了几件,剩下不少空盒子。张涛表示货物就在屋里锁着,不知道为什么会少。靳先生说,当时自己心有不甘,就将货物搬到院外的车上仔细清点,直到4时,他想起交罚款时没要罚款单,便向张涛索要,并再次提出货物缺了几件。张涛否认与他们有关。 昨日下午6时许,靳先生指着几个空盒子说,他领回货后,发现一共少4台收音机、两台随身听、一副耳机、磁带30余盘和两台复读机,货品总值300余元。 记者向城管核实靳先生的说法时,无法与张涛取得联系。城管监察大队直属15分队的林先生表示,被查抄时摊主应清点好物品,靳先生的情况必须与当事的执法人员张涛协商解决。(编辑:石淼) 作者:新京报展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