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险种骗保百万 频频得手凸现管理真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0:52 中国消费网 |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柳州分公司保险营销员谭某,打着公司内部“特殊险种”的旗号,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利用作废或经过涂改的收据,骗取保户100多万元保费。事情暴露后,准备逃往香港的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以涉嫌诈骗罪被柳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间,谭某作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柳州分公司营销部业务员,开始向熟悉的保户推荐“高利分红保险”险种。她的谎言是:“这种险种属于公司内部新开发
一位姓王的保户告诉记者,最初谭某向他推荐这种分红保险的时候,他也是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但因为都是经常接触的保险营销员,因此也就没往深处考虑。“前后我一共投保32万元,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据了解,除王某外,其他18名客户分别交给谭某5000元至12万元不等。为获取王某等客户的信任,谭在收取现金后,分别给对方开具已经作废或经过涂改的收据。 办案人员调查表明,从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谭共收取了107.2万元,不少钱款已经被谭某用于地下“六合彩”赌博和挥霍。 今年3月26日,当她想逃出境外时,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有的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不小弊病。如营销员领取的公司票据往往不需要定期回收,由于票据上的编号只有公司内部人员知道,即使作废也无法让公司之外的人员知晓。这些作废的收款收据恰恰成为不法分子骗取保单的工具。 办案人员提醒保户注意:一是不能轻易相信所谓“特殊险种”的存在,因为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必须经过广泛市场调查,层层审批;二是投保后必须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看保单入库情况怎样,并及时到公司、网站等处核对保单,避免出现上当受骗的情况。(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