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股改承诺成空头支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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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0:47 中国消费网 | |||||||||
股改全面推进以来,很多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中都有一段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承诺的内容是多样的,但真正能增加投资者利益的却很少。 据悉,宝钢股份、上海汽车、广州控股等多家公司的大股东均承诺“当股价低于某一价位时,公司将投入一定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防止股价非理性下跌”。其中广州控股、宝钢股份已经实施了增持计划,然而“稳定股价”的目的却并未达到。宝钢股份在股改时承诺
就在其实施股改后的第6个交易日,股价便跌破了4.53元,宝钢集团也按照承诺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入宝钢股票,但股价的下跌势头并未因此被遏止。此前已经实施增持的广州控股亦是如此,大股东10亿元的资金在股价低于4.35元时投入,股价却一直跌到4.08元才止住。 两家公司的流通股股东纷纷抱怨,大股东虽按照承诺进行了增持,但股价仍在跌。业内人士认为,从G宝钢的例子来看,增持底价无论设为多少、增持资金无论准备多少,在市场面前都可能“不堪一击”。因此,股改的上市公司应该考虑将增持资金改为派现等方式,让投资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还有不少公司推出年底分配和追加送股的承诺,西南证券分析师李明认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粉饰”的余地非常大,公司如果到年底时把可分配利润做小、使分配基数变小,投资者的期盼就会落空。 李明建议投资者,不要只看上市公司字面上的承诺,应该更注重公司的基本面和整个行业的动态,这样才能做到理性投资,从而少受损失。(编辑:王彦艳) 作者:新京报赵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