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传票受阻 奥克斯案未能如期正式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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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0:31 中国消费网 | |||||||||
找不到被告送达传票,经销商被告缺席 继大屯法院调查奥克斯车主诉讼案后,昨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奥克斯车主诉讼案再次进行调查,同时原大屯案件也移交至朝阳区法院审理。原告律师李万华坚持要求将该案作为买卖纠纷案及侵权案进行处理,并提交了新的证据。
昨日,五名被告中,沈阳黑豹汽车厂、宁波奥克斯销售公司及沈阳奥克斯销售公司均委托代理人应诉,而一经销商被告则缺席。法院表示,因找不到被告,没办法送达传票,因此当日还不能正式开庭。 针对被告沈阳奥克斯及宁波奥克斯一方不承认生产汽车一事,原告律师向朝阳区法院提交了新的证据,其中包括沈阳奥克斯向大连消协及中消协承认造车的信函。 李万华表示,在上次大屯调查中,被告提出庭外调解,随后三天内北京奥克斯车主向被告提出要求:退车并进行双倍赔偿,但被告没有做出相应回应。 在法院调查中,原告管学慧表示自己是贷款买车,商家一条龙服务,她并不知道所买的奥克斯车实际是黑豹车,她认为厂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双倍赔偿。特意从大连赶来的奥克斯车主张旭洋也带来了奥克斯承认造车的新证据,他对法院当日没正式开庭表示了不满。李万华表示他代理了10位北京奥克斯车主的诉讼请求,他估计该案有可能要到明年才能完全了结。(编辑:刘洋) 作者:新京报涂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