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四部门严打医托号贩子 公安机关将常驻医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08:53 中国消费网 | |||||||||
昨天,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 通知要求,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和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号贩子”、“医托
通知还要求,对无证行医、违法违规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对“号贩子”、“医托”等违法分子要建立处罚记录并及时互通信息;对典型案例要在大众媒体上曝光,揭露骗术骗局。 据了解,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某大医院门口“号贩子”、“医托”活动猖獗,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谋财坑害病人的不法分子,并予以曝光。(编辑:谭捷) 作者:京华时报郭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