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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部门向游客提供“投诉指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12:14 中国消费网

  今年黄金周期间,各地旅游部门依然接到不少旅游投诉。在游客维权意识增强的同时,向谁投诉、怎么投诉、投诉什么,这些问题造成了不少游客说理无门。

  鞍山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王彦春说,对于旅行社承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应有标准的问题,经向旅行社提出得不到解决的就可以投诉。

  例如:食住行方面。约定住宿的标准是星级饭店的标准间,而实际提供的是普通的房间;交通工具约定的空调汽车,而实际使用的车上不带空调。旅行社安排的活动与约定不符方面。有的随意减少景点、增加自费景点或项目以及随意增加购物次数等问题。再有出现一些情况得不到合理解决的问题。如,游客身体受伤没人受理等情况,游客都有权提出投诉。总之,旅游者要把握住双方约定应享有的服务标准,服务不达标,就有权投诉。

  王彦春说,如果出现以上问题,游客可选择恰当的方式和途径投诉。在旅途中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可在发生地或在完成旅游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对上述两个机构都不能得到满意结果的情况下,旅游者还可到法院起诉。但无论寻求何种救助,都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等相关证据。

  业内人士提醒旅游者:旅游投诉的受理时效为60天。时效期限以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旅游质监机构不予受理,游客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编辑:石淼)

  作者:新华网陈光明、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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