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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正在制定管理层股权激励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9:15 中国消费网

  “国企管理层股权激励相关办法将适时推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局局长郭建新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资委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配套措施都已公布,目前正在制定国企管理层股权激励办法,并将适时推出。郭建新同时透露,证券监管部门也在制定股权激励方面的规范。

  郭建新在昨日就股权分置改革问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9月9日《关于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业界所称的“246”文件)发布之后,国资委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措施已基本完善。同时郭建新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只有在完成股改以后,才可以考虑采取股权激励措施。

  在前两批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中信
证券
、中化国际等部分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措施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捆绑投票,这种做法在股改过程中一度被叫停。

  此前轴研科技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披露了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但第二天即公告删除该部分。对此,郭建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类举措与五部委共同颁布的指导意见不符,因此上市公司应作修改。另外,郭建新透露证券监管部门同样在制定股权激励方面的规范。

  郭建新还表示国资委鼓励上市公司在股改过程中采取创新,把公司即期利益和长远发展,以及流通股东利益结合起来的措施都将得到鼓励。

  

东莞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李大霄认为,国资委关于股权激励的规范一旦出台,可能是一个股权激励放闸的信号,更大面积的股权激励措施将有规可依,这也将加大国有控股企业股改的动力,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进行。

  另据郭建新透露,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在积极、认真准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一些公司的方案已基本成熟,正在报送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为简化审核程序,加快改革进程,根据市场监管机构新的规则和操作方法,国资委日前还对审核程序做了相应调整,明确如果未对公告的改革方案进行修改的,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审核。(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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