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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委会提醒:数码相机消费 谨防五大陷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1:16 中国消费网

  由于数码相机的科技含量高,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在购买时很容易遭遇商家各种各样的消费欺诈。厦门市消委会因此提醒消费者要谨防数码相机消费五大陷阱。

  五大陷阱须提防

  据介绍,消费者在选购数码相机时,一定要谨防以下陷阱:

  一、水货充当行货卖。行货和水货在价钱上有不小的差距,成为经销商以水货充当行货销售的驱动力。

  二、低报相机价格制造配件暴利。某些销售商所报出的销售价要低于实际进货的价格。这样看似亏本的买卖,其实是商家的一种阴谋,他们的赚钱方法则是通过暴利的配件来挣钱。

  三、像素混淆视听夸大宣传。消费者在购机时最关心的往往是

数码相机的像素,且认为像素越高,档次就越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某些相机生产商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个弱点,大肆鼓吹某款相机的分辨率如何如何高,继而以高价坑害消费者。

  四、偷梁换柱以次充好。将原厂出品的配件调包,最典型的是将电池换成假冒电池或兼容电池,或将原配的存储卡换成小容量或杂牌卡。

  五、不开发票也能保修。一些经销商“信誓旦旦”地说,只要凭收据就可到网点进行退货或者更换,也就是说可享受到与正品一样的服务。但是,一旦产品出现问题要求更换或者退货时,这时经销商则会死不认账,消费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购买记住这三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厦门市消委会特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数码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拒绝购买水货和翻新产品。

  其次,要仔细查看部件是否被调包或克扣。

  另外,要索取发票好

维权。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绝对不要因为省了那么一点点小钱,而不要求经销商开具正规商业发票。(编辑:盛秀华)

  作者: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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