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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零售商恶意占款并不是仅仅有利于供应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1:03 新京报

  中国很早就流传着这样一则商业谚语: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在今天到处视消费者为“上帝”的买方市场环境中,店再大也不敢随便欺客。但是,却出现了另一种怪现象:店大欺“主”。这里所说的“主”,就是给连锁零售企业供货的生产厂家。随着一批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零售商大肆甚至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任意向供应商收取诸如进场费、促销费、过节费等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很多供应商为此感到苦不堪言,双方的矛盾不断加深,已经严重影响了相关产业的正常发展。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

商务部等国家四部委日前发出通知,即将开展一项旨在整治零售商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专项行动。在即将制定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中,将明确零售商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拖欠供应商货款行为的具体表现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严格禁止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

  这一专项整治活动,人们当然会认为是有利于供应商而不利于零售商,但如果我们从我国零售商当前的经营状况来分析,就会发现这一观点并不正确。

  我国

零售业快速发展的“法宝”就是低价

  从近年来中国连锁零售企业的运营状况来看,其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最大可能也是惟一的“法宝”,就是“低价”,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来吸引顾客、占领市场,使自己迅速壮大。因此,许多企业认为“低价”就是自己的核心

竞争力,只要做到了“低价”,不管是如何实现的,就能够让自己长盛不衰。这种观点显然是有问题的。连锁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到底在哪里?低价当然是重要的一个因素,特别是对于中国当今的消费者来说,价格可能是他们最为敏感的。但是,当大多数企业都能够做到“低价”的时候,你就不再具有优势了。重要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低价都体现了一样的竞争力,靠什么支撑低价才是关键,沃尔玛的“天天低价”与我们很多企业所标榜的“天天低价”具有完全不同的实质。

  靠挤压供应商获得的低价不构成核心竞争力

  在连锁零售企业发展之初,厂家直接供货、大批量采购等新模式的出现,大大降低了销售成本,使得很多产品价格快速下滑,消费者得到了实惠,生产厂家和连锁零售企业都得到了发展。但是,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模式对于降低销售成本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弱,于是,利用自己掌握渠道终端的优势对生产厂家进行挤压,把各种成本转嫁给生产厂家,就成了我们众多连锁零售企业做到低价的“秘密”。

  而对于沃尔玛这样的企业来说,低价只不过是其高超的经营管理水平的自然结果。如以“连续装卸”和“快速反应运输系统”为核心的物流配送(存货补充)体系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与大的供应商开展战略合作,给小的供应商进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指导而降低他们的生产成本,从而保证能够长期稳定地获取物美价廉的产品等,这才是他们能够做到“天天低价”的关键。

  整治零售商恶意占款可以防范其快速扩张带来的风险

  而且,为了抢占市场,许多连锁零售企业不断加快扩张的步伐,而占压货款则成为众多零售商扩张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但是,这种迅猛扩张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不管是从筹资能力还是管理能力上,我们许多零售商都并没有这样快速扩张的本钱,因扩张速度过快而倒闭的零售企业,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们都已经见得太多。

  现在国家四部委开展整治零售商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专项行动,如果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零售商通过挤压供应商而获取低价的经营策略,而转向与供应商实现真正的合作。其实,双方之间除了买卖关系外,应该更多地在信息、物流、如何减少商品库存等方面开展更多的合作,通过不同企业之间信息的沟通,避免重复的物流,减少库存,加快资金的周转,最后实现双方效率的提高。同时,这一整治活动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零售商的扩张冲动,降低其经营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一整治行动,对供应商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而对零售商来说,也应该是利大于弊。

  郭頔(北京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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