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屡屡因“漏液”造成空调不能正常运作的情况,维修人员仅仅是接二连三简单添加制冷液了事。这种不彻底检修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三包期内无法换机。记者获悉,现在一些企业善用“调试”、“保养”、“检测”等字眼对维修“偷梁换柱”,消费者要警惕这一侵权新动作。
众所周知,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
记录和证明,应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由此,保修卡上的记录和证明成了消费者能不能享受三包的关键。
可张先生偏偏是符合条件但换不了货:空调冷凝管破损,氟利昂制冷液缓慢泄漏,可半年来的3次维修居然没查出不制冷的根本原因,维修记录都是“加液,对机器进行调试保养”。结果销售商以“没更换任何零部件,不能做修理处理”为由判断该机不符合换货条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有些企业因为在维修中不需更换零部件就能解决问题,部分维修人员就在服务记录上打主意,如用“调试”、“保养”、“检测”等字眼掩盖维修的实质,规避三包责任。这种做法直接导致消费者因拿不出两次“真正”维修记录而不能换货。徐汇区消保委提醒企业应该自律的同时,消费者更要警惕这一侵权新动作。“对维修人员每次维修记录的填写都要格外长心眼,有权要求维修人员不用模糊字眼表述。若维修人员仍拒绝规范操作,消费者应立即投诉。”(编辑:盛秀华)
作者:青年报韩登登 刘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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