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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困局:险企翘望法律补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3:50 中国消费网

  农业保险巨头安盟入华成绩单:今年1—7月全部保费收入仅77.7万元。这不仅仅是它“水土不服”所致

  77.70万元,如果这是一位跨国公司在华高管的年薪,还勉强称得上体面,但这是一家跨国公司———安盟保险中国(成都)公司今年1—7月的全部收入。

  对于中国保监会在8月底公布的数据,安盟中国负责人于巍东9月16日对记者表示,目前该公司每年运营成本高达1000多万元,可谓举步维艰。

  “如果他们不转做其他财险,将很难维持下去。”对中国农业保险研究了近20年的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表示,目前农业保险的发展迫切需要的是政策层面的支持,亟须一部农业保险法,“在立法缺失的情况下,任何一家商业农业保险公司都无法维持下去。”

  安盟困境

  作为

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安盟驻足成都牵动了多方目光。但一年之后,这家农业保险巨头在成都的境况也同样引人注目。

  2004年10月26日,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正式开业。其时,中国保监会在农业保险方面确定五种试点模式,其一为引进国际上农险经营较为成功的专业公司,嫁接其先进的管理方法、产品开发技术和销售方式。

  为此,安盟等待了十年。于巍东介绍,自1994年起,该公司就与中国各级政府、保险业界、学术界进行了广泛的接触。2003年6月,安盟获得中国保监会许可并决定在成都建立分公司。随后,安盟公司对中国农村进行了调研。根据调查资料,集合该公司在法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安盟法国总部开发出三套分别针对中国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和农村个体工商业者的“一揽子”保险产品。保障范围涵盖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民家庭财产、人身意外、医疗等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针对四川农村的特点,该公司还初步培养出一支由农民组成的营销队伍。

  “做这些小额保险,只能向规模要效益。”安盟成都公司一中层人士分析说,但四川农村对安盟保险产品的需求并不大。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安盟保险中国(成都)公司全部保费收入仅68.18万元。安盟成都公司的全部保费收入仅占四川全省保险市场份额的万分之二。

  “总体上来讲,目前业务不是很多”,于巍东说,“我们目前做的业务是家庭财产险,主要是中国农民的家庭财产险,一张保单可能才几十块钱,但工作量却很大。”

  安盟成都锦江区一个营业网点的张姓工作人员介绍,安盟正在计划陆续推出猪、羊、奶牛养殖险,部分特色养殖险也在计划之内。“目前只有一户投保”,该工作人员说。但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中国人保在四川眉山试点奶牛险,保费收入约250万元,赔付就接近200万元,加上人力成本、办公开支等,几乎亏损。

  “安盟对自己缺乏认识,对中国缺少了解”,庹国柱说。目前,在四川省内试点地区,保险企业还是按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运营农业保险。

  在四川省内试点地区,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户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如在眉山圈养小区的奶牛,每头保费240元,农户只需出140元,财政补贴100元。这与国外对开办(代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进行补贴的做法不一样。

  庹国柱表示,法国农业险赔付率低,政府补贴较高。但安盟进入中国,是按商业性的专业农险公司运营,“政府不可能拿出钱来补贴一个外国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

  “安盟现在就是夹馅饼,正在承受着煎熬。”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的郭永利对记者说,2004年安盟进入中国的时候,于巍东曾力邀郭加盟,“我不可能加入,在目前的情况下,一个外国公司在中国农业保险想做出一些事情来,很困难。”郭永利表示,在没有对农业保险立法的情况下,任何一家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专做农业保险都会亏损。

  上海经验

  2004年被称为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破冰之年。除了安盟进入中国外,2004年7月,保监会批准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公司筹建;2004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开业;2004年11月,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获准筹建。

  中国保监会希望通过批设专业性农险公司、相互制农险公司、地方政策性农险公司,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自办、为政府代办或与政府联办农业保险,引进农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公司等形式,摸索服务“三农”、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的有效实现形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安信是表现最好的农业保险公司。原因是亏损较少。

  9月17日,忙于安信成立一周年庆典和研讨会的孙焕民用轻松的语调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国内其他农业保险公司,很少有我们这样好的基础和环境。”

  作为探索建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一个试点,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采取的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除传统的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外,该公司还将经营涉农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以及保险资金运用,真正办成为三农服务的专业保险公司。同时,为体现专业特色,公司种养业保险保费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规定不得低于60%。

  据孙介绍,从1992年开始,上海采取“以险养险”的方法,将农村建房险列入农业险范围,授权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险部负责独立经营,不仅弥补了原先农业险的连年亏损,还积累起1.94亿元风险基金。

  2003年,上海还将农业险补贴列入公共财政体系,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补贴达1000万元,约占上海农业险、农村建房险总保费的25%。这样,在全国农业保险普遍萎缩的情况下,上海的农业保险却经历了较快的发展。

  孙焕民称,上海农业保险公司今后将继续把农村建房险纳入经营范围,并继续从政府得到财政补贴。同时保监局等部门还计划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比例管理,确保农业保险公司主要向农民提供经济保障。

  “安信去年的农业保险加上建房保险在其业务中所占比例只有40%,而保监会的要求是要达到60%.”庹国柱表示。

  9月17日,孙焕民表示,目前安信的农业保险业务比例已经达到了保监会要求的60%的比例。孙同时表示:“60%比较高的了,目前农业保险的利润很低,安信不可能在农业保险上投入过多。”

  庹国柱认为,上海政府的支持是安信表现相对较好的重要因素。上海的农业保险已经运作了十多年,安信的资本金有两亿多,这些是国内的其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所无法比拟的。在目前上海政府每年补贴的情况下,安信依照目前这种规模可以稍有盈利,做大就不可能了。

  “安信是以险养险,政府同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其他农业保险公司目前并不具有这么好的条件,做农业保险一般需要三到五年的培养期,在目前其他地方复制安信模式还有难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

  农保大环境

  “安盟盈利预期推后,是由于受到市场成熟程度的影响。”于巍东表示。

  记者从四川省保监局获得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58万元,仅占整个财险收入的1‰,且保费来源主要在一两个地区。尽管四川保监局自去年起就着力推动农业保险试点,今年又将扩大试点范围,但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仍十分有限。

  据四川省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四川省农业保险目前仅在德阳、绵阳等7个地区的部分县(市)试点。而在安盟进入四川之前,几乎没有保险企业在四川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作为农业大国,2004年之前我国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而这两家公司农业险的总体简单赔付率分别高达87%和73%。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农业险险种已从60多个下降到30个以下。

  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农业保险总收入为4.8亿元,占保险业总收入的0.16%,同比下降20%,是自1982年启动农业险以来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2.3亿农户,户均保费不足2元。2003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6亿元,仅占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0.5%。由于经营风险高、管理难度大、政策支持不充分,农业保险业务亏损严重。

  贵州省的农业保险业务呈逐渐萎缩之势。199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上年的1855万元一下降到369.8万元,到2001年降到38万元。与当年全省约20亿元的保费收入相比,占比仅为0.019%.

  日前,江西省有关部门组织了一次全省的农业保险现状调查,调查显示,目前农业保险中,地方政府的各项支持政策只是比照商业性保险对营业税收给予免除或小部分保费补贴,并未触及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缺乏系统性、统一性的涉及具体操作的政策措施,而且县乡一级政府大多是“吃饭财政”,财力有限,部分地区已制定的优惠政策也只是口头承诺。

  现行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也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要求。保险公司现行考核机制、管理机制、财务核算体制以及人员结构状况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基层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普遍下降,开办农业保险已处于可有可无境地。

  长期关注“三农”保险业的中国保监会长春特派员刘德江说,农保之所以举步维艰,并不是没有市场,最主要的问题是农业保险自身缺乏“保障”。高风险、高赔付率,让开展该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得不偿失,无论业界以何种方式尝试突围,身份不明、规则缺失、支持措施不足等原因都决定了中国农业保险陷于困境的命运。

  立法之争

  “在目前立法缺失的情况下,商业性保险公司专做农业保险只能是死路一条,”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的郭永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国外都是先有立法,再有实践。”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认为,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不可能完全按照纯商业化模式运作,政府必须通过农业产业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补贴手段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农业保险离不开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而这些都需要通过立法来实现”。郭永利表示。

  “农业保险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困境,就是法律保障严重缺位。”庹国柱表示,由于无法可依,农业保险的许多问题出现法律真空,使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便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

  “不仅国家目前还没有农业保险法,地方也没有农业保险方面的管理条例。”安华的张咏表示,我国的《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在农业保险方面很多问题没有法律的界定。另一方面,对农业保险业务,国家目前还只是对种、养两业险免税,对其他农村保险业务还是照章纳税,对于农业保险这种风险大、成本高、刚刚进入市场、实力还比较弱小的险种而言,构成了较大压力。“我国没有出台农业保险的法律是有原因的,现在还不具备出台法律的条件。”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说,“如果现在要出台一部农业保险的法律,谁来买单?农民的收入还没有能力进行承担,而企业出这笔钱又不适合,如果让政府出钱的话,那么这笔钱最终又转嫁给了农民。”(编辑:刘洋)

  作者:

新京报王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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