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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打折”卖 服务也将大打折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14:05 中国消费网

  市民似乎早已习惯在季节交替时,去商场淘各类打折商品,可如今在保险市场也刮起了不大不小的打折风。昨天,记者接到在南京某医院当护士长的单女士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她愤愤地称要投诉某寿险公司的一位营销员,原因是该营销员在签单时不肯给她“回扣”。其实“返佣”由来已久,但近期却有愈演愈烈之势。业内人士提醒,返佣属于违规行为,投保人切不可为贪小便宜,影响日后的保障和获取优质的服务。

  销售员主动让利二-四成

  单女士所说的“回扣”,是部分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为了拉业绩,将自己佣金的一部分“让利”给客户的行为,俗称为打折。单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另一位同事,几乎同时接受某寿险公司推销同一分红型产品的两位营销员的介绍,“除了保障和收益,价格也是我十分看重的一个因素。我们情况基本相同,她却可以比我少交钱,我不甘心。”记者了解到,单女士的同事可以享受代理人返还的20%的佣金。假设年缴保费2000元,一下子就少交400元,怪不得单女士不甘心呢。

  其实,寿险公司通常在3-5年内会给代理人一定比例的佣金,一般第一年给首年度保费的30%,第二年20%,第三年10%。目前,在寿险业整体低迷的背景下,为了完成业绩指标,越来越多的代理人从这些佣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返还给客户,许多新开的公司更是期望以此构架保费规模。在这个过程中,有代理人主动提出返佣以诱惑客户投保的,也有客户向代理人提出返佣要求的。“代理人在‘返佣’时都会有个限度,一般在首年度保费的10%-20%左右,最多不会超过30%。”某代理人坦言,寿险是如此,车险就难说了,有时候能达到40%。

  “为了业绩或是完成内部竞赛,‘返佣’比例超出首年度佣金比例上限的也大有人在。”某代理人告诉记者,有的月份不好做时,为了维持或晋升,需要业绩“名分”,佣金就得多返点,甚至把保险公司第一年给的佣金全部返还给客户。营销员指望的就是堤外损失堤内补,只能继续加大返佣的力度以争取保费。

  保险便宜售后难保障

  打折的衣服往往都是去年的老款或是过季的。而打折后的保单,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困惑。某保险代理人向记者透露,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肯定是“二者不可得兼”,售后服务中,许多环节的费用仍由原代理人承担,起初因为返佣赚少了,后期的服务当然会大打折扣。业内人士指出,“返佣”的最终结果不仅可能使营销员收入减少、后期服务打折,还搅乱了营销的市场秩序,容易引发恶性价格战。从客户角度看,返佣也透支了他的保险需求,在返佣的利润驱使下,本来没有计划买保险的人,为利所趋也买了,同时却留下了诸多“后患”。返佣终会有用到头的一天,一旦给客户形成“保险打折”的印象就难以改变,如果有一天营销员不给返佣或者返佣减少,客户就会因此将保险据之门外,保险真正的用途也就无法施展。

  “返佣”禁令形同虚设

  “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明确规定,禁止代理人返佣。但具体执行起来却有难度。毕竟‘返佣’在某种程度上,是代理人和客户之间的‘私事’,公司无从下手调查。”

  南京某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除了公司会在给代理人的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返佣”之外,《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也明令规定,如果回佣,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罚款两万以上。

  业内人士分析说,附加保费中的佣金和管理费作为业务成本,会随着销售额的增加而降低,因此很多行业都出现了打折的行为,批发价相比零售价便宜,这是商业规则。保险也是一种商业行为自然也就适用。该人士提醒说,尽管如此,返佣的代理人在售后服务上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其售后服务品质必定大打折扣。客户在获得返佣的同时,代理人也放弃了售后服务,最终受损害的只有客户自己。投保人切不可为贪小便宜,影响日后的保障和获取服务。(编辑:盛秀华)

  作者: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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