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滞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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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10:05 中国消费网 | |||||||||
世界银行发布《2006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 世界银行集团昨日在全世界范围内同步公布了《2006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创造就业机会》,报告显示,与大多数其他地区相比,中国和其他东亚经济体在通过改革帮助中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方面有所滞后。
据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首席投资经理瑞沛霖介绍,这一结论是与东欧这个全球改革进展速度最快的地区比较而得到的。 他表示,东欧目前正在积极地开展多项具有深远影响的改革,简化了企业经营法规制度和税收制度,因此赢得了企业家的好评。而中国大陆在企业经营环境宽松度方面,在15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91位。 瑞沛霖还指出,虽然中国在某些指标(如宏观指标)上表现很好,但在有关信贷市场和企业经营许可的法律环境方面存在许多障碍,特别是中国的中小企业。 据世界银行集团的官员分析,较外资企业和大企业来讲,中国内陆的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比较艰难。因为,外资企业既可以获得中国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又可以从中国以外获取资源。而中国大陆的大企业可以很容易获得国家的资助和贷款。但是,中小企业在中国政府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比较难从国内金融体系内获得资金支持(特别是银行的贷款)。瑞沛霖认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大陆的中小企业将在创业和随后的展业阶段遇到非常大的困难。 此次排名前列的国家(地区)依次为新西兰、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香港、丹麦、英国、日本、爱尔兰、冰岛、芬兰、瑞典、立陶宛、爱沙尼亚、瑞士、比利时、德国、泰国、马来西亚、波多黎各、毛里求斯、荷兰、智利、拉脱维亚、韩国、南非、以色列和西班牙。 所有排名靠前的国家和地区都对企业进行了法规监管,但是它们的做法成本更低,而且负担更少。北欧国家和地区均在前30个经济体之列,它们的法规监管力度并非很小。相反,它们的法规制度简单易行,可以保证企业获得较高的生产率,而将重点放在有价值的干预措施上,如:保护知识产权,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编辑:刘洋) 作者:新京报贾浩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