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资金将跨行“全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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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10:49 中国消费网 | |||||||||
到明年6月份,我国居民在中行买国债时,只要在中行发个“指令”,便可以直接使用存在工行的钱,无需再跑一趟工行取款;个人的工资,也不必使用单位指定的某种银行卡,可以直接转到个人的其他银行卡上去。 这是明年6月底,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推广应用后,老百姓们可以获得的实惠和方便。
小额支付年底完成试点 记者昨日从央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计划,人民银行在今年年底要完成小额支付系统在部分省市的试点,明年6月底要完成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 据了解,小额支付系统在各国支付体系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其特点是处理的业务金额小、笔数多,与大额支付相比,小额支付的业务不是实时清算,可批量清算。 央行副行长苏宁介绍,目前小额支付系统的网络已经开通,央行也已经要求各商业银行进行软件开发的研究。小额支付系统的建成,将为社会提供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特别是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支付服务,例如为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公共事业收费、税款缴纳、通存通兑等业务提供清算服务。 在收费方面,苏宁告诉本报记者,央行将会公布小额支付每一笔业务的费用,但不会很高,另外,商业银行有一些业务的收费也是可以自行定价的,不属于小额支付系统的收费范围。 允许外资组建合资支付清算组织 外资机构不久将可以与中资机构共同设立支付清算组织。会上,苏宁透露,近期,央行将依法发布实施《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对支付清算组织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有关问题进行明确。例如,《办法》规定,设立支付清算组织应当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而在设立支付清算组织的门槛上,将放开准入门槛,允许外资组建合资机构,但外资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定比例。“目前该《办法》已经在征求意见中,央行将严格按照WTO的承诺设立外资的比例”。 苏宁告诉记者,央行暂不考虑成立独立的国家清算银行。涉及到资金的最终清算,任何支付清算组织都无法具有央行的资金清算职能,只能做局部的清算。如果合资的支付清算组织要命名为“清算银行”,则要经过央行的严格审查。 据了解,近期央行还将批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为农信社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并支持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清算中心。(编辑:王海蕴) 作者:新京报庄士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