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了解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情况,今年6月27日至7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北京、广东、浙江、湖南、山东、安徽、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等10个省、市(以下简称10省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检查。本次检查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牵头实施,把农村食品市场列为重点,共检查了28个市、26个县(区)工商(分)局和31个工商所及9个食品批发市场、19个超市、15个小食品店和10个农贸
市场。8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发出了《关于对10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阶段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筑牢食品安全长效“防线”
《通报》对10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认为10省市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普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总局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普遍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以包装食品、儿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农村食品市场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食品安全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
10省市切实加强了基层工商所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都下发了贯彻落实《工作规范》的文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山东省工商局将《工作规范》印制成册,全省1.66万名工商所监管人员人手一册。10省市普遍采取划片分段的办法落实工商所的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商所普遍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把经营主体登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别记入档案,实行跟踪监管。湖南省工商局制定《经济户口管理试行办法》,对辖区经营食品的主体逐户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和经济户口卡片,针对不同食品经营主体的信用和守法经营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将巡查制与经济户口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不断完善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10省市工商局都非常重视监管制度建设,普遍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市场巡查、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制度,并注重制度的操作性和规范化。北京、河北、浙江、湖南、黑龙江、沈阳、广州等省市工商局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处理含有“苏丹红”食品及原料等突发食品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10省市积极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扎实开展食品质量监测,普遍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安徽省工商局提出7条具体意见,严格食品质量监测的统一管理,加强监测项目的审批,统一规范操作程序和表格文书。北京、辽宁、河北、浙江、广东、湖南、山东等省市工商局采取质量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办法,检验检测食品52.5万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7.34%。同时,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如北京市今年共责令363种不合格食品退出北京市场。
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10省市普遍采取召开经营者大会、座谈会、讨论会、办培训班、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准入制度的内容、要求和意义。同时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河南省工商局下发《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省辖市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率达到95%,其他食品商场超市达到90%。浙江省工商局针对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城乡小食品店的不同特点,建立了不同的索证索票、信息备案等准入制度,并指导大型经营场所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加强自检工作。北京市工商局指导全市21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深圳市工商局指导460家市场和超市建立了食品质量检测室。
得力措施保障食品流通全程监管
《通报》总结了10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区的典型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有5个方面。
加强信息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和能力水平。10省市围绕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为提高食品市场安全监管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广州市工商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牵头组建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向政府及时准确地提供食品安全监管决策依据,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警示,有力提高了食品安全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创新监管方式,实施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制度。10省市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继续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改革,积极稳妥地实行分类监管。河南省工商局加强对散装食品标识标注的监管,制定了《大型商场、超市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试点方案》,要求商场、超市在散装食品容器的显要位置使用规范的散装食品标签,目前全省已经建立起了102个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示范商店。
落实监管职责,逐级建立分工明确的责任追究制。10省市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内部分工,坚持既要各司其职,切实负责,又要加强内部的相互配合,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辽宁省工商局实行了“一岗三责”制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一岗三责”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一个监管岗位出现问题,可以同时追究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工商所岗位责任,相关机构的指导、监督责任。
强化预防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网络机制。10省市为了落实“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建立完善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山东省工商局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基础,在全省建立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网络,网络由重点名优食品生产企业、县级以上食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的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点构成,能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发挥社团作用,积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10省市与各级消协、个协等社会团体联手,通过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和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强化宣传工作,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湖南省工商局十分重视发挥协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协管作用,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集贸市场建立健全个私协、消协的基层组织,将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组织起来,开展多种自律宣传活动,使协会成为政策落实的推动者,企业自律的规范者,监督管理的参与者,维权服务的执行者,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到位。
《通报》最后指出,10省市食品安全监管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基层少数执法人员的认识不到位,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和深入,监管手段还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基层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知识、技能、经验等还比较缺乏,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够。(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贾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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