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苏州赢官司 家具污染诉讼有了范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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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2:13 中国消费网 | |||||||||
近日,苏州一起家具污染室内环境的诉讼案,法院终审判消费者胜诉。这是全国首例消费者胜诉的家具污染案。 2003年,苏州的这名消费者以所购家具甲醛含量超标7倍,致使其居室环境遭污染为由,将相关家具厂商告上法庭。据律师和业内人士分析,消费者获胜关键在于将“家具质量纠纷”或“人身损害赔偿”官司,改成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官司。这样一来举证责任就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居业内人士指出,其实家居污染案例屡见不鲜,但大部分消费者的投诉都被当作家具质量纠纷处理了,最终效果不佳。而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针对的是室内有家具和无家具时空气中甲醛浓度的对比,这种对比更能真实反映出家具甲醛释放对室内环境的影响情况,因而消费者的胜诉在情理之中。(编辑:王海蕴) 作者:新京报刘芊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