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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主电梯“寻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9:56 中国质量报

  为无主电梯“寻家”———武汉市质量技监局监管电梯安全侧记

  编者按: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基层质检新亮点”专栏,稿件围绕食品质量安全、质检工作机制创新、质检人的精神状态等主题,力求从多角度对基层质检工作的新探索、新经验予以发掘、介绍,把基层质检工作最鲜活的一面呈现在大家面前,敬请读者关注。

  150台旧电梯严重老化,安全隐患日益凸现,可是电梯却找不到产权单位,检修资金毫无着落,质量技监部门依法封停进退两难,甚至连安全监察指令书都不知发给谁。散落在武汉居民楼的这150台无主旧电梯,究竟该何去何从?

  电梯无主

  目前,武汉市共有在用住宅楼电梯2828台,其中约150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故障频发,安全隐患严重。

  以江岸区为例,该区现有各种在用电梯1204台,大体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2000年以后开发的小区大厦的商用电梯,如商场、宾馆、

写字楼等,这类电梯产权明确,管理规范,运行状态良好;另一类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所建还建楼的电梯(一般在17至20层左右),仅江岸区这类楼房就有18栋,旧电梯40余部。

  旧电梯多是老式的,使用年限有的已经很久,有的已经维修过多次。如:轿厢照明不符合要求,无对讲报警系统及停电应急照明;层门电气联锁工作不可靠,未做平衡系数和静

超载实验;限速器未定期校验,轿内层显和对重缓冲距等均不符合要求等。

  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150台旧电梯,成了武汉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的“心腹大患”。为了消除隐患,这些年,他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可是在监察时,他们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找不到电梯产权单位。如居民拆迁还建楼,其中的电梯归谁所有?其责任主体究竟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建筑商?是物业管理部门还是业主管理委员会?有时候,连安全监察指令书都不知发给谁。

  对一些有隐患的旧电梯,武汉市质量技监局曾多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促其整改,但部分居民对已依法封停的电梯,撕毁封条,强行使用,致使整改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调查摸底

  为了寻求解决办法,武汉市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用1年多的时间,对全市在用民用电梯进行了深入地调查摸底。结果发现,150台无主电梯的背后,有一系列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些开发商和建筑商在开发之初,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层层转包,片面追求利润,而忽视了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导致产权不明,责任不清,互踢“皮球”,致使一些住户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至今无法办理,小区的电梯也成了无物业管理、无业主委员会、无维修责任单位的“三无”电梯,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命安全。

  由于开发商与建筑商互相扯皮,一些住户至今尚未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因此,居民只交电梯的乘梯电费,而拒交其他费用,致使电梯正常的维修、保养、定期检验等费用没有着落。如有的小区,居民每人每月交10元,凭票上梯,且家人不能通用,外人进出每次各0.2元。低层居民中,又有一部分不愿交费上电梯而走楼梯;有的小区,只要电梯能动,居民就要用,不管安全与否,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再就是,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职工变成了社区居民,单位的自管房逐步变成了居民楼,但随之配套的相应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如江岸区球西小区11号楼,原来是长航科研所和江岸开发公司共同开发还建,10多年来电梯一直运行正常,管理规范。但2000年以后,因体制改革的变化,主管部门没有了,新的相关政策又未及时跟上,导致电梯管理的混乱。

  不仅如此。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是房地产管理局。但据房产局称,开发商已移交给他们的房屋,属他们管,没有移交的,均不在他们的管理之列,而单位原来的自建房,则更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内。现在,这些没有移交的房屋,原来的开发商或建筑商及自建房的单位,有的合并,有的撤销,有的破产,此类房屋究竟由谁来统一管理,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等,均没有法律条文予以明确的界定,致使此类房屋管理空缺,电梯就更无人问津了。

  寻求对策

  所有权关系不明,就难以确定电梯的安全责任者。

  为了搞清责任主体,武汉市质量技监局的工作人员从走访老住户,到街道社区,从市建委到市房产局,再到区主管部门,从开发商到建筑商,逐一调查,摸清主体。

  要想解决问题,仅仅靠质量技监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还牵涉到城建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为此,武汉市质量技监局及时将事故隐患情况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向武汉市政府汇报,并主动与区政府沟通,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纪委有关领导参加安全大检查,现场调研电梯事故隐患,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他们还召集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讲清政策,相互协调,以求形成共识。

  为了寻求居民的支持,武汉市质量技监局有关领导多次现场与居民对话,化解矛盾,将印制好的电梯安全材料发放到户,并请来有关专家,直接给住户讲解电梯专业知识。

  对电梯资金困难的实际问题,武汉市质量技监局实行特事特办,对有问题的电梯,以暂时欠费的方式进行了检测,同时联系电梯维保单位,对部分隐患电梯进行维修,只收成本价。

  对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责令停止使用。

  武汉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周全力笑着告诉记者:“为了这150台无主电梯,我们做了一些本不该做的事。比如,我们引导大厦业主将居民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主体,并纳入正常的物业管理。”

  周全力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在武汉,住宅电梯以每年1500台的速度递增,几年以后,原有的老电梯仍然存在安全隐患。武汉的无主电梯现象不仅仅是个案,应该说具有普遍意义。现在很多小区的电梯运营因无物业管理委员会、无资金维修管理而造成的安全隐患累积凸现,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将小区电梯安全纳入管理正规化轨道。

  作者:王惜纯 张华 杨蕾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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