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公布10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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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8:42 中国消费网 | |||||||||
8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查处的10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苏丹红一号食品原料案榜上有名。这10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辽宁沈阳查处无照销售过期青岛啤酒案
今年第一季度,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东陵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3号地下仓库内,查获了一个销售过期青岛啤酒的黑窝点。经查,当事人邵某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于2003年3月12日从沈阳市大东区万隆百货酒类批发部以每箱60元价格购进保质期为240天的精制青岛啤酒800箱(每箱24瓶),货值金额为4.8万元。从今年年初开始,当事人将这批已超过保质期的啤酒的生产日期改为2004年10月14日,欲出售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沈阳市工商局东陵分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青岛啤酒800箱(共计1.92万瓶),并处罚款7万元。 浙江温州查处非法经销苏丹红一号食品原料案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依法对温州市新宏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田洋牌辣椒红一号食品添加剂87公斤、油溶辣椒精食品添加剂20公斤。经查,当事人在2003年4月至今年2月期间,从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田洋牌辣椒红一号食品添加剂1455公斤、油溶辣椒精食品添加剂160公斤,合计购货款4.25元。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将上述1521公斤产品销往温州市区、苍南、乐清、瑞安等地。根据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上述产品含有苏丹红一号,为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工商局依据有关规定,没收暂扣辣椒红87公斤、辣椒精20公斤,并处以罚款1.5万元。 江西南昌查处经销假冒洋酒案 4月初,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经销假冒洋酒案。经查,南昌市鸿梦实业有限公司自2004年10月开始,从福建厦门以低于同期市场价格购进芝华士12年苏格兰威士忌30箱(12瓶/箱),进价106元/箱;黑牌苏格兰威士忌2箱(12瓶/箱),进价115元/箱;轩尼诗VSOP1箱(12瓶/箱),进价198元/箱,购货总额为43296元。除苏格兰威士忌23瓶没有售出外,其余均已售出,销售总额达41960元,这些洋酒经香港国际洋酒协会鉴定为假冒产品。东湖区工商局依据有关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尚未销售的假冒芝华士12年苏格兰威士忌23瓶,并处罚款13万元。 山东宁阳查处加工销售注水鸡案 今年年初,山东省宁阳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宁阳县某冷藏厂负责人周某正在加工注水鸡产品,执法人员立即进入该冷藏厂进行了检查、取证,当场扣留自吸水泵一台。经查,当事人自2004年12月份起,购买了一台自吸水泵,自己改制安装成注水器,擅自在鸡胸、鸡腿内注水,冷冻后销售,截至被查获,共加工注水鸡3500多公斤,已全部售出,价值2万余元,其行为属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的违法行为。宁阳县工商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没收注射器,并处罚款1.3万元。 湖北荆州查处制售不合格竹笋案 今年第一季度,湖北省荆州市工商局根据宜昌市工商局提供的协查通报线索,查处一起制售不合格竹笋案。个体经营户代某制售的3075公斤罗汉笋,涉嫌质量不合格。执法人员将罗汉笋抽样送检,经荆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判定代某制售的罗汉笋二氧化硫超标,为质量不合格食品。荆州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经销不合格竹笋行为,没收尚未售出的竹笋,并处罚款2.3万元。 甘肃兰州查处销售不合格饮料案 3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七里河分局执法人员进行巡查时,在某干鲜批发部仓库内查获一批不合格饮料。经查,当事人马某对这批饮料无法提供相关质量证明。这批不合格饮料有:已变质的好易乐牌酸牛奶饮料370箱,过期“嘉乐佳”酸甜牛奶348箱,另外还有包装存在着伪造产地、冒用质量标志等虚假标志的“盛维”杏仁露200箱、“通飞”芒果汁180箱。兰州市工商局七里河分局依据有关规定,没收“好易乐”变质酸牛奶370箱、过期“嘉乐佳”酸甜牛奶348箱,没收有关商品侵权包装物予以集中销毁,并处罚款2万元。 新疆克拉玛依查处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案 今年1月,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克拉玛依区万家福商贸中心万家福家佳乐超市查处一起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案。经查,从2004年10月15日起,该超市销售由郑某(另案查处)提供的贴有厂名为“乌鲁木齐市雄盛食品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为民食品厂”的定型包装食品,该食品标签(合格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1月24日被克拉玛依市工商局查获时,当事人已销售出价值为49738.9元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定型包装食品(芝麻花生糖、锅巴、麻花、江米条等9种),获取违法所得4241.1元,其余80盒价值为389.6元的定型包装食品尚未销售。克拉玛依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没收定型包装食品80盒、没收违法所得4241.1元,并处罚款3万元。 宁夏银川查处制售不合格调味品案 3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兴庆区上前城二队一院内用硫磺加工熏制调味品,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经查,3月2日,当事人李某从广西玉林市购进调味品大红八角91袋,共计2730公斤。雇佣两人用硫磺加工熏制后,准备销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熏制过的大红八角660公斤。经宁夏食品监督检验站二站检测,其二氧化硫超标,属不合格商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依据有关规定,没收硫磺加工熏制大红八角660公斤及未加工的大红八角2070公斤,并处1万元罚款。 江苏无锡查处制售假冒葡萄酒案 今年年初,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一汽修厂内查获一个假冒葡萄酒制售窝点。当场查获假冒“长城”干红金装2000葡萄酒总计3180瓶,以及封口机1台,原料32桶,包装盒5袋,封套1箱,浆糊3桶,空桶60个等制假物品,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滨湖工商局已将此案移送至无锡市滨湖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贵州遵义查处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 3月中旬,遵义市凤冈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在龙泉镇某厂内查获一病死猪肉加工销售窝点,现场查获近5000公斤病死猪肉、500公斤香肠和部分加工用具。经查,今年2月份以来,当事人邹某与两名叶姓男子以3.2元/公斤-3.6元/公斤的价格从凤冈县各乡镇收购大约1万公斤病死猪肉,用食盐、亚硝酸钠浸泡、去臭、漂色后,将成块的用于加工腊肉,零碎的用于加工香肠,再进行熏烤、上色。截至被查获时,已销售出5000多公斤。由于本案的主要当事人已潜逃,加之本案涉案金额已超过5万元,凤冈县工商局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贾 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