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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界定高收入行业及个人 电信、高校教师上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1:06 中国消费网

  中新网8月29日电据中国官方报章报道,为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监管,中国税务系统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作为重点纳税人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

  高收入行业包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外企、高新技术产业等;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
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重点纳税人档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对新出现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将及时纳入重点征管对象。

  据统计,2004年全国

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1737.05亿元,个人所得税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其中,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到了65%。(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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