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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证券法修订迎来股市春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38 新京报

  关注“证券法修订”

  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对证券法、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标志着酝酿多年的证券法、公司法修改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此时推出证券法、公司法修订草案,其核心目标即在于向市场传达积极推进资本市场
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讯号。

  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发展主要存在三大根本性问题: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证券公司经营风险较大;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经常出现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情况,对各种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过小,导致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此次证券法修改,基本上考虑了这三条。

  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问题上,修订草案从法律上确认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明确了对保荐人的责任要求;首次引入实际控股人概念,明确了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加大了处罚力度;此外,还引入预披露制度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防止上市公司做假。应该说,这是三条可行的措施。如果对有关责任人的惩罚力度能够再大一点的话,也许效果会更好一点。

  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在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方面力度很大,要求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严禁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客户名下的各种资产。证券法草案还正式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

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也就是说,今后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都必须由银行实行第三方独立存管,而第三方独立存管这一业务本身,对证券公司、对银行而言,都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行业影响很大。

  此次修订草案还正式规定,国家将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进一步保护投资者。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这对处于困境之中的证券业而言可谓重大利好。

  不得不提的一点是,尽管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对分业经营和管理等等五个敏感问题进行了修订,但留下了太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等活口。适当留活口是必要的,但如果这种活口太多,新证券法颁布之时,随即进入新的修订阶段,就一个根本大法本身而言,不严肃。

  时下正值中国资本市场重大变革之际,先后两批共46家试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市场普遍认为大规模的股权分置改革即将启动。尽管市场投资预期不断变化,新的投资价值理念正在逐步形成,但如果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启动后市场是否还能够承受?

  昨天,

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央行、
商务部
等5部委联合下发了坊间流传已久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指导意见》,再加上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向市场发送的放松管制、鼓励市场发展的明确讯号,也许,春天真的要来了。

  时卫干(中国社科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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